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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康德轩)春茶吐翠,山花烂漫。远安县嫘祖镇2万亩茶园进入盛采期,茶农们背篓上山、村民下田春耕,处处是忙碌身影。这时候,一群“春忙护航员”也忙开了——远安县司法局“红色法务帮你行”普法志愿者带着法律知识走茶园、进田间,把法律当成春忙必备的“农具”,帮乡亲们护好收成、守住钱袋、保住平安。 
一、一朵兰花的事:别让“顺手”变“犯法” “老乡们,采茶时顺手挖兰花?这事儿有道理!”定林村茶园里,志愿者一边帮茶农采茶,一边用方言唠嗑。眼下野生兰花开得正艳,不少乡亲动了心思——挖回去栽,或者卖个好价钱。“知道不?除兔耳兰外,野生兰花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志愿者掰着指头讲,“私自采挖、收购、出售,轻则罚款,重则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写得明明白白,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最高能判三年!”有人嘀咕:“以前不都这样?”志愿者笑了:“以前不懂法,现在知道了,咱就得守规矩。咱嫘祖镇山好水好,兰花也是宝贝,护住了,子孙后代才能年年看!”乡亲们点头,有人打趣:“这回记牢了,兰花好看不能挖,挖了可能犯刑法!” 二、一把火的事:别让“省事”变“坐牢” 春耕时节,秸秆、杂草怎么处理?有人想图省事——一把火烧了。“千万莫烧!”志愿者在田间反复叮嘱,“烧秸秆、烧杂草,火星子一飘,山火一起,那是要坐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失火罪、放火罪,最高可判死刑!”志愿者还举了一个外地案例:某村村民因烧秸秆引发山火,烧毁山林上百亩,不仅赔了十几万,还判了刑。“一把火,烧掉了家底,烧进了班房,值吗?”乡亲们直摇头:“不值”。 三、一笔钱的事:别让“行情”变“陷阱” 春茶俏销,茶农和茶企心里乐,可骗子也盯上了这块 “肥肉”。“有个陌生采购商找我订茶,说要100斤,要我先发货,但是不肯付押金……”春宇茶厂里,负责人说起这事儿。“停!这很可能就是诈骗!”志愿者打断他,“陌生人要你先货后款,而且量这么大,就是拿住你急于成交的心态。”志愿者细细讲:现在骗子花样多——假装采购商、虚假投资平台、假冒领导熟人等,专盯头茬春茶。他们反复提醒三句话:“款到发货,不垫付!”“陌生链接不点,陌生电话不信!”“有问题找法律,别自己猜!”负责人连连点头:“这提醒太及时了!差点就上了当!” 
四、普法不用“硬说教”,田间地头“唠嗑”最管用 这次普法,志愿者没用文件、没开大会,就一个字:唠。一边帮乡亲干活,一边用方言讲法律;把核心知识印在一张小单子上,字少、图多、好懂;不讲大道理,就讲身边事、身边人。有茶农感慨:“讲的都是咱关心的实在事,采着茶就把法律记牢了,太实用!” 
法律不是“远在天边”的大道理,而是“近在眼前”的家常话。下一步,远安县司法局将依托“红色法务帮你行”普法志愿者队伍,持续跟进春茶采摘、春耕进度,把更多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让乡亲们忙得安心、赚得踏实、守住收成、护好家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