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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今日网络反映我县殡葬管理所遗体错化事件,经调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3月1日,远安县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崔某在火化居民邱某遗体时,因未严格按程序操作,错将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向发某的遗体火化。
当日上午,花林寺社区居民邱某的家属到县殡葬管理所商量其遗体火化事宜。10时30分左右,工作人员崔某让死者亲属对遗体进行了确认,随后进行简单的遗体告别仪式;11时50分左右,启动遗体火化;12时10分左右,家属觉得遗体可能有误。随后,工作人员和家属进行甄别,确认遗体错化。据悉,被错化的为2月28日因一起交通事故致死的花林寺镇居民向发某。据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介绍,此事故的尸体于2月29日依法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于3月5日向当事双方进行了送达。经调看现场视频监控资料及相关调查,初步确定:此事故系肇事者向炫某冲闯红灯所致。
据了解,出现遗体错化事件的主要原因在于工作人员崔某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冷冻保存遗体时未按要求填写遗体信息卡片,火化时仅凭家属简单辨认即操作,未准确核对遗体身份信息。
事件发生后,远安县政府迅速成立了调查处理专班,并启动了问责程序。问讯当事工作人员,调查事情经过,并与双方涉事家属积极进行沟通。目前,对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崔某进行了停职处理,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远安县外宣办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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