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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国以 前,全国一盘散沙,国民党政府天天打仗,不管老百姓的生死,老百姓便依靠家族的力量,在社会上立足,混乱社会中清明会适时而生。
清明会的成立,缘于一个家庭人口兴旺,特别是儿子比较多,老人百年以后,在分财产时,由长子提出,拿出几分地或一亩地出来,不预分配,以后留作清明会上公用费用,{我这说的是小家小户,富户,大户另当别论}从上一代先辈起,以下的后人每年在清明会上聚一次,已出嫁的姑娘也可以回来吃清明会,女婿是外姓人,则不能参加。媳妇可以参加,因为媳妇所生的子女是本姓人。
人到齐以后,先安排买菜的,做饭的人,其他的人都到山上,到祖宗,长辈坟上去上坟,敬三烛香,烧一点纸,放点鞭;一圈下来之后,回家吃饭,饭菜的规莫视公费的多少而定,如公费不够一餐饭,也可以自带大米,小菜,白酒等,经费 如充足也可以吃两餐饭,饭菜置办也比较丰富,吃不完的分了带回去。
吃饭以后,大家在一起聚一下,如有姑娘外嫁在外面受岐视,欺负的,也可以提出来大家议,帮助想办法,或者直接帮助出头出气。家族之间有矛盾的,不孝心的,都可以提。
这清明会是一个小社会,小社会之内调剂矛盾,帮助出头; 对外则团结一致,同仇敌慨;每年的一次吃清明会则是加强感情的纽带。
举一例 :
本县河口双坪村曾姓是一大姓,人丁兴旺,一曾姓姑娘嫁到南漳的百鹤川做媳妇,因为生活琐事上吊自杀,于是曾姓家族好几十人,到女婿家里讨说法,女婿家在当地也是一旺族,家里好过,一看丈人家人丁汹汹来闹事,忙杀猪宰羊,好吃好喝的招待,低声下气的解释,娘家人悲生愤恨,不吃这一套;酒足饭饱之后将桌子一掀,碗盆砸掉,亡者用人守着,不让下葬,一连好几天,女婿家族暗地商量,也组织了上百人,偷偷收集竹扫处百多把,放好引燃物,暗地挖好阴地,到晚上,一声令下,一齐点燃竹扫处,冲向孝堂,娘家人一看不好,用人抱住棺材,有的坐到棺材上面,不准抬,婆家人不管这一套,将点燃的火把,谁阻拦就烧谁,有娘家人妇女的头发都烧蕉了,不得已放开了棺材,婆家人迅速组织人抢出棺材,快速抬到山上安葬了,平息了这一持续多日的矛盾。
知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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