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8677|回复: 5

蔡家沟村霸占农田

  [复制链接]
     
未来 发表于 2017-2-8 11:31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湖北–武汉 移动

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远安县洋坪镇蔡家沟村石榴园未经允许,就把我农田用挖机挖了栽石榴,找村委会后答应上退耕,结果石榴园就我一人没上退耕,到最后找村里政府还是没解决,望讨回公道!

67409

67409

67408

67408


       郑重声明:作者已在赤脚论坛申请实名认证,并签署了“对个人在赤脚论坛所发表一切言论负一切法律责任”协议。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 打卡等级:初来乍到
  • 打卡总天数:5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72
  • 最近打卡:2025-11-11 19:37:44
     
洋坪镇 发表于 2017-2-8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秭归县 联通
尊敬的网友:
      你反映的关于“你们村未经你本人允许占用你家农田栽石榴”一事,经调查,现将相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远安县蔡家沟村高峰石榴专业合作社和你经过平等协商后,于2016年7月21日签订了租赁合同,发展石榴种植,租用你家田地4.4亩,共两块:一块在老一亩七,2.36亩;一块在学校屋后头,2.04亩,租赁时间自2015年3月1日至2028年3月1日止,每年每亩支付给你租金350元。这份合同是你本人签字认可的,是你与合作社双方之间达成的民事合同,不存在所谓的“霸占”行为。
      依合同约定,未尽事宜,由你们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你依法表达诉求。同时我们会与你密切沟通,如果你确实存在生活困难,我们会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相应关怀。
      《土地租赁合同》原件照片附后。
合同原件1.jpg
合同原件2.jpg

洋坪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8日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初来乍到
  • 打卡总天数:6
  • 打卡月天数:5
  • 打卡总奖励:619
  • 最近打卡:2025-12-11 08:58:13
     
当时的月亮 发表于 2017-2-8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具体情况描述一下!便以分析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无名新人
  • 打卡总天数:1
  • 打卡月天数:0
  • 打卡总奖励:22
  • 最近打卡:2025-11-28 23:27:46
     
小妖女 发表于 2017-2-8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 移动
大叔,看不懂呀!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打卡等级:偶尔看看
  • 打卡总天数:10
  • 打卡月天数:5
  • 打卡总奖励:1260
  • 最近打卡:2025-12-08 15:54:13
     
荆山野女 发表于 2017-2-8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湖北–宜昌 联通
又是村干部不作为啊?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知己 发表于 2017-2-8 17:46 来自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 电信
在你田里栽石榴,你管理能收益呀,好事。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客服QQ:13972579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认证|简介|联系我们|赤脚网 ( 鄂ICP备18015422号|42052502000021 )

GMT+8, 2025-12-12 05:4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网站内容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非本站认同之观点!删帖请用删帖卡,或在申请版块发帖申请,或联系【 bbs@yalj.net 】我们会尽快处理。
声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技术管理:远安坤哥    主办单位:远安县临沮网信息管理中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