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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共招聘财务管理(含会计专业)专业1名,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共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社会表现和不良从业记录;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医院分配; 3.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招聘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5.年龄要求:财务专业24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生);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28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生,有执业医师证可放宽到30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由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制定并发布招聘公告。同时接受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717-3812204。 (二)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到远安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携带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2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荣誉证等相关专业证件,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1月11日。联系人:董琴;联系电话:0717-3812204。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人事科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初审,报医院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查。 (四)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发放生活补贴。 (五)组织考试:本次考试以笔试+操作方式进行。 1.笔试。分综合理论、专业理论、廉政法规三项,每项100分,分数达80分为合格。 2.操作。操作总分100分,80分为合格。由医院专业技术委员会组成,主要测试专业技术操作水平。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体检、公示。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远安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同时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对体检不合格、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经查证属实的或自动放弃的缺额人员,按照报考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使用、管理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本人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按医院有关政策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