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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公开竞租方式对远安县旧县供销合作社位于旧县镇亭子山路116号后院仓库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租用者报名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远安县旧县镇亭子山路116号后院仓库。 二、竞租资产情况 竞租资产位于远安县旧县镇亭子山路116号后院仓库54㎡。该资产以现状竞租,3年期总租金参考底价10500元,竞价保证金及中标后承租履约保证金2000元。 三、租赁合同期限 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推算)到期后,出租人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决定重新竞价招租或签订续租协议。租赁期内如遇因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改建或开发建设需要拆除时,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四、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的方式进行。意向承租人通过资格审查报名程序后,参加现场踏勘和答疑,时间另行通知。 五、竞租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竞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社会形象,无不良信用记录、违法记录。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4日至2021年6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各竞租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8号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银行远安支行四楼)办理竞租相关手续(公司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次竞租须提交竞租保证金及中标后承租履约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保证金由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退。各竞租人应在2021年6月11日17时30分之前,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内。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支行 银行账号:113200120100011308 咨询电话:13872676822 (四)承租人的保证金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成交竞租人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遇其他情形,则以出租人通知为准。保证金从缴纳之日起至退还之日,不计利息。 七、竞租地点、时间及加价幅度 (一)竞租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8号(远安县供销社三楼会议室)。 (二)竞租时间:2021年6月15日09时30分。 注:竞租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达竞租地点参与竞租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三)加价幅度: 1.每位竞租人竞价递增幅度不低于200元,即第一次竞价价格为竞租底价(即3年期总租金底价),第二次竞价价格为第一次竞价价格加价200元以上或200的整倍数,以此类推,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2.报价只要不低于竞租底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湖北远安网进行公告。 4.该竞租资产至少有一个竞租人参与竞租并举牌报价;若无人报名参与竞租或者无竞租人举牌报价,则本次竞租失败。 八、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 1.承租人中标后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采取年付方式(具体按合同约定履行)。 2.承租人在中标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选择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3.承租方可根据需要,进行改造维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保证房屋安全,在租赁服务期内的水电费、装饰装修费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服务期结束后,出租人不对上述费用进行补偿。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4.出租人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管理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经营范围出现影响环境、扰民,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5.承租人不得私自转租。不得将门面用作有噪音、粉尘、污水、废气排放以及“黄赌毒”、易燃易爆或其他危化品经营和存放等经营行业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门面的使用、经营应符合城管、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相应证件;不得私自改变门面结构。 6.重要提示:竞租人需持报名回执表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竞价,并严格执行《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使用湖北健康码扫码通行的通告》《远安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来远返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文件要求,主动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由村(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并配合进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测量。 九、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租公告在湖北远安网(http://www.yuanan.gov.cn/)上发布,在旧县镇集镇公开张贴。 十、联系方式 出租人: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文科 联系电话:13872676822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18号 远安鑫隆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日
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