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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电捕鱼跳江避抓捕
法院判决:放流12万尾幼鱼
三峡晚报讯(全媒记者王献科 实*生赵梓君 通讯员汪耀洲)男子深夜电捕鱼,不想,上岸时撞见警察。他心想只要没抓现行,即可逃避打击,于是跳江而逃。近日,葛洲坝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黄某获刑二年二个月,并向长江放流443公斤成鱼、12万尾幼鱼,修复生态环境。 去年10月13日零时,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民警在长江枝江段江边巡逻时,看见一辆面包车停靠在岸边,突然想到,该车车主是非法捕捞行为前科人员黄某。 “会不会又在干坏事?”巡逻民警在现场暗中蹲守。果然,两小时后,看见黄某拎着一袋鱼上岸,欲将鱼获转移至面包车上。民警立即现身欲将黄某人赃俱获,没料到,对方竟不顾危险,纵身跳江逃避抓捕。 警方现场缴获各种鱼200余斤,以及电捕鱼工具。同时,沿江展开搜寻。天亮后,黄某在枝江城区家中落网。 审讯中,黄某百般辩解。他认为,只要没有被抓现行、不承认,警方拿他没办法。但经过抽丝剥茧、层层深挖,警方查清了收售黄某非法渔获物的买家,并随着不断深入侦查,完善了证据链。 5月17日,葛洲坝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黄某不服上诉。近日,又主动撤回上诉,终究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