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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公告
根据远安县委统一部署,经远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十五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于3月中旬启动。 一、巡察时间 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于2022年3月中旬启动,6月下旬完成驻点巡察。原则上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 二、任务分工 设三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对第一轮9个县直单位开展巡察,任务分工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大数据中心开展巡察;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经信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巡察;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发改局、县总工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巡察。 三、巡察对象 重点对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开展巡察监督。根据需要,可向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一般干部、单位或部门二级单位进行延伸。 四、巡察内容 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监督。即聚焦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市委、县委工作安排情况,重点检查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聚焦党组(党委)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重点检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党组(党委)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重点检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干部担当作为情况。 五、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以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县委巡察组接访地点:被巡察单位设立的接访点,或远安县鸣凤镇沮阳路23号(县纪委监委办案点B栋4楼)。巡察组还设立以下渠道受理信访反映,受理电话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手 机:18272265003 电子邮箱:xcz18272265003@163.com 微信举报二维码: 
县委第二巡察组: 手 机:18272265025 电子邮箱:xcz18272265025@163.com 微信举报二维码:  县委第三巡察组: 手 机:15271513942 电子邮箱:xcz15271513942@163.com 微信举报二维码:  中共远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