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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远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远安县统计局 (2022年4月8 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8年12月,我县“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6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58972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15763.18公顷(236447.70亩)。其中水田9920.01公顷(148800.15亩),占62.93%;水浇地466.33公顷(6994.95亩),占2.96%;旱地5376.84公顷(80652.60亩),占34.11%。耕地主要分布在洋坪镇、茅坪场镇、嫘祖镇等乡镇,占全县耕地的58.58%。 远安县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919.49公顷(58792.35亩),占全县耕地的24.86%;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3140.95公顷(47114.25亩),占19.9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742.63公顷(101139.45亩),占42.77%;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673.92公顷(25108.80亩),占10.62%;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86.19公顷(4292.85亩),占1.82%。远安县耕地分布在6-15度坡度的面积最多,25度以上耕地较少。 (二)园地2514.60公顷(37719.00亩)。其中,果园1247.25公顷(18708.75亩),占49.60%;茶园690.75公顷(10361.25亩),占27.47%;其他园地576.60公顷(8649.00亩),占22.93%。园地主要分布在洋坪镇、嫘祖镇、花林寺镇等乡镇,占全县园地的76.44%。 (三)林地142323.75公顷(2134856.25亩)。其中,乔木林地139109.05公顷(2086635.75亩),占97.74%;竹林地92.21公顷(1383.15亩),占0.07%;灌木林地957.51公顷(14362.65亩),占0.67%;其他林地2164.98公顷(32474.70亩),占1.52%。林地主要分布在茅坪场镇、嫘祖镇等乡镇,占全县林地的50.42%。 (四)草地115.95公顷(1739.25亩)。人工牧草地1.37公顷(20.55亩),占1.18%;其他草地114.58公顷(1718.70亩),占98.82%。草地主要分布在鸣凤镇、花林寺镇等乡镇,占全县草地的55.39%。 (五)湿地127.52公顷(1912.8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全部为内陆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花林寺镇、嫘祖镇、洋坪镇等乡镇,占全县湿地的64.81%。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6496.51公顷(97447.65亩)。其中,建制镇939.13顷(14086.95亩),占14.46%;村庄4863.68公顷(72955.20亩),占比74.86%;采矿用地451.65公顷(6774.75亩),占6.95%;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42.05公顷(3630.75亩),占3.73%。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鸣凤镇、嫘祖镇、茅坪场镇等乡镇,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4.89%。 (七)交通运输用地1836.73公顷(27550.95亩)。其中,公路用地955.55公顷(14333.25亩),占52.02%;农村道路881.18公顷(13217.70亩),占47.98%。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花林寺镇、嫘祖镇、洋坪镇等乡镇,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57.0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19.53公顷(55792.95亩)。其中,河流水面1803.09公顷(27046.35亩),占48.48%;水库水面641.14公顷(9617.10亩),占17.24%;坑塘水面757.08公顷(11356.20亩),占20.35%;沟渠482.03公顷(7230.45亩),占12.96%;水工建筑用地36.19公顷(542.85亩),占0.97%。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茅坪场镇、洋坪镇、嫘祖镇等乡镇,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2.16%。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压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特别是对永久基本农田要实行重点保护。强化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的管控,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和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完成省级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有效开发耕地后备资源,为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留足空间。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效率。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县高质量发展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