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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林业局】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送达公告 (熊朝新)
熊朝新(身份证号码:422725196305152834) 你于 2021年12月-2022年1月期间在茅坪场镇两河村四组本人经营的山林“踏树湾”(小地名)滥伐林木541株,立木蓄积45.494立方米(林木重量50.606吨,林木价值14169.68元)。 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滥伐林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你给予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自处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6个月内在原地补种滥伐株数541株三倍的树木,计1623株。2.并处滥伐林木价值14169.68元三倍的罚款,计42509.04元。 经多次寻找,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采取留置、邮寄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我局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林业行政处罚听证权利告知书》(鄂远林罚听权告字[2022]第15号)》,逾期即视为送达。 远安县林业局 2022年12月19日 联系人:朱发明、李臣鸿;联系电话:07173815668 转自:三峡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