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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张群虎、赵成洋)“张书记,别人欠我钱不还我怎么要?”“两口子闹架子怎么离婚?”“在林子里下猫子卡子打野猪违不违法?”这是谭坪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活动中的一幕,远安县人民法院“驻村第一书记”张群虎和“村两委”班子正在耐心细致地解答村民的问题。 村民小胡与小李是发小,平时关系较好,有一次小李以做生意缺周转资金为由向小胡借了五万块钱,约定一个月后偿还,到期后小李未按期偿还,小胡多次催要无果。参加《民法典》宣传活动后,小胡依法提起了诉讼,经诉前调解:小李同意偿还小胡借款五万元,小胡激动地说:“是法律帮我讨回了欠款,参加了这次普法宣传活动,才知道如何合法追款。” 四组江家埫李大爹和王大妈在家里吵架,两人你不理我我不理你,陷入了“冷战”,张群虎和村两委班子上门调解,张群虎劝解说:“大爹大妈都六七十岁了,你们过的桥比我吃的盐还多,老伴老伴老来有个伴,把心往宽里想。”经过耐心调解,王大妈和李大爹握手言和,恢复了往日的和谐生活。 今年以来,谭坪村两委班子和县人民法院驻村工作队常态化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3场,村民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用法律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守护了家庭的和睦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