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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不是免责金牌,我们要做实行刑反向衔接,确保每一起案件‘有责必有罚’。”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强调道。 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间,杨某在其菜地上种植罂粟。今年3月,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将该案件移送至当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将该线索移送至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围绕杨某的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行政处罚法定性和必要性迅速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为更好实现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效果,促进执法司法尺度统一。当阳市检察院邀请公安机关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与检察听证,就涉案人员有无处罚必要性、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以及行刑反向衔接的目的等问题开展深入探讨。最终大家一致认为,为实现行政处罚教育、惩戒和警示的目的,保证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建议给予杨某行政处罚。 
案件的办结不是终点,而是深度推动社会治理的新起点。该案办结后,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全面梳理了本院近三年来办理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发现近年来某镇辖区内非法种植罂粟问题较为突出。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当阳市检察院经研判后向属地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政府高度重视,组建辖区以派出所、禁毒社工及村(社区)为主的巡查专班,实行交叉巡查并建立奖惩机制,同时在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利用无人机进行影像采集,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积极推进禁毒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村(社区),常态化开展禁毒宣传活动30余场。 
当阳市检察院以行刑反向衔接为“纽带”,织密法律责任监督之网,实现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有机衔接,从个案办理到类案办理再到社会治理,形成了“全链条”监督模式,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来源:当阳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