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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先梁)近两年以来,针对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的案件问题和行政风险,远安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开展刀刃向内改革,构建立案预审、过程联审、结案终审的“一案三审”工作机制。 一、立案环节集体预审。所有案件立案调查前,由大队长牵头组织,办案人、法制审核员、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共同参加,召开案审会研判预审,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采集思路、可能适用法律、问题整改建议等事项进行研判分析,从源头减少问题和风险。例如,执法人员在对远安县某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已于当月到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该情况已属违法临界状态。经过研判发现企业存在新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更替期,新报告未提前编制的特殊情况,现行裁量标准未明确过渡期处理规则,直接处罚可能引发行政复议风险,经案审会研讨,最终形成“限期整改+警示教育”的处理方案,既守住法律底线,又为企业争取了合规过渡期。 二、办案过程协同联审。对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复杂案件,组织监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实现行业监管部门和执法办案的深度高效配合,同时邀请专业律师参与,提升执法办案程序合法性和专业性。2025年以来,联合监管部门、行业专家、专业律师开展重大案件会商11次,案件办理由“单兵作战”转变为“集团军作战”,案件办理质效显著提升。研判机制运行以来,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4件行政处罚案卷被市应急局评为优秀案卷。 三、结案阶段闭环把控。结案前,由法制审核员会同律师对执法程序、证据链条和执法文书进行合规性审查,推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效能评估工作机制,按照“一案一卷”进行评估打分。定期对已办结的涉企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自评+互评+专审”三级评查。2025年以来,共发现和纠正各类瑕疵40余处,切实将案件质量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小。 下一步,远安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以提升案件质量为抓手,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迈入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