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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了5起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问题,11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担当,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追责问责,坚定不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5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2014年7月13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民政办主任邓继军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受服务对象及非亲戚人员人情礼金17550元,同时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用公款、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公款私存等违纪问题。2014年10月,邓继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乡党委书记柳祝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邵碧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副乡长吴丙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唐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2、2014年10月11日(星期六,正常工作日)14:36,西陵区城管局西陵城监大队窑湾中队4名工作人员在城区某餐馆“带彩”打麻将被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西陵区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西陵城监大队大队长刘定忠,西陵城监大队教导员周鸣,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3、2013年以来,兴山县林业局3名党委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2014年6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钟家军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2014年12月,钟家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4、2013年10月至12月,远安县安监局以“加班补助”名义违规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2014年11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兆俊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导致长阳蒙特锰业公司违法排污,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4年11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原局长王晓林、现任局长万丹,分别受到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楚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另据三峡晚报报道:
(三峡晚报 记者张元媛)记者昨悉,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5起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问题,11名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典型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担当,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的追责问责,坚定不移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锰业公司违法排污两任环保局长受处理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导致长阳蒙特锰业公司违法排污,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群众反映强烈,多次投诉未得到有效解决。
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2014年11月,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原局长王晓林、现任局长万丹,分别受到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处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楚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发放津补贴局长被行政警告
2013年10月至12月,远安县安监局以“加班补助”名义违规向单位干部职工发放津贴补贴。
2014年11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肖兆俊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名党委班子成员被查处党委书记受处分
2013年以来,兴山县林业局3名党委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查处。
2014年6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钟家军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免职;2014年12月,钟家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
工作人员“带彩”打麻将副局长被通报批评
2014年10月11日(星期六,正常工作日)14:36,西陵区城管局西陵城监大队窑湾中队4名工作人员因在城区某餐馆“带彩”打麻将被处分。
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西陵区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西陵城监大队大队长刘定忠,西陵城监大队教导员周鸣,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民政办主任为子办婚宴收礼金乡党委书记等受处理
2014年7月13日,五峰土家族自治县采花乡民政办主任邓继军为其子大办婚宴,收受服务对象及非亲戚人员人情礼金17550元,同时存在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用公款、虚开发票套取公款、公款私存等违纪问题。
2014年10月,邓继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乡党委书记柳祝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邵碧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分管副乡长吴丙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唐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宜昌6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日前,宜昌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通报6起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典型案例,6名干部因顶风违纪受到处分。
通报指出,全市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坚决抵制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正之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带头落实各项纪律规定,自觉抵制陈俗陋习,积极带动良好社会新风的形成。坚决抵制大操大办等奢靡之风,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借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收钱敛财。
市纪委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遵守执行相关纪律规定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严查重处,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
6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1、远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杰违规操办儿子婚事。2013年4月28日,王杰操办儿子婚宴50桌,宴请和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8600元。
2014年11月10日,王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供销社主任科员严友圣违规操办女儿婚事。2014年8月19日,严友圣操办女儿婚宴18桌,收受非亲戚人员礼金2900元。
2014年11月6日,严友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点军区桥边镇天王寺村党支部书记王美林违规操办儿子“满月宴”。
2014年10月3日,王美林操办儿子“满月宴”30桌,收受非亲戚人员礼金1900元。
2014年10月20日,王美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点军区土城乡穿心店村党总支书记苏世海违规操办孙儿“满月宴”。
2014年9月20日,苏世海操办孙儿“满月宴”67桌,收受非亲戚人员礼金3800元。
2014年11月12日,苏世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西陵区窑湾乡唐家湾村党支部书记王治刚违规操办妻子“生日宴”。
2013年10月6日,王治刚操办妻子“生日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8600元。
2014年10月17日,王治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分局雾渡河派出所指导员高长军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2014年8月23日,高长军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25桌。
2014年11月16日,高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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