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 384) 鸡蛋( 0)
|
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 为了一颗榔树,竟然一斧头砸碎了亲弟弟的头顶骨。这该是多大的仇恨啊?
2015年4月10日18时许,远安某村的温某某发现其弟温某甲砍自己种在公路边的一棵“榔树”,遂与之理论。不料双方发生了争执、甚至扭打起来了,扭打中温某某一斧头砸向了亲弟弟温某甲的头顶。其弟瞬间倒地不起,温某某经亲戚朋友劝告后赶紧自首,随后被刑拘。其弟经法医鉴定,头部左顶骨为粉碎性凹陷性骨折、脑挫伤、颅内出血,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并且因脑外伤导致其左耳听力下降,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15年8月21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温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温某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起,且双方已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温某某亦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此可酌情从轻处罚。温某某符合缓刑条件,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温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