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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远安县洋坪镇双路村借修高速农户搬迁、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旅游开发之由,挥霍侵占、倒卖倒买国家一类保护农田200多亩建商住小区、建厂房、裁树、搞简易停车场。 2009年保宜高速经过双路村10组、11组、13组、1组、14组,部分农户的土地、房屋要征收,整个双路村需搬迁农户19户,按规划只需占地最多八亩就可解决这19户搬迁户建房,而根据这19户所在组里实际情况,都可以就近就地解决,无需重新征地占用农田,每个组都有空闲屋场可供搬迁户建房。但双路村并没有这样做,他们觉得这是个大好机会,所以他们借这次高速农户搬迁之由,采取欺上瞒下,巧立明目重新征地90多亩建商住小区。 这次征地主要涉及双路村原4组、5组,他们入户做工作都是要求村民为国家建设做贡献,顾全大局。农民也通情达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舍身处地地在为搬迁户着想,其目的也就是支援国家建设,为政府解忧,将自已乃以生存的、唯一生活保障的、承包期30年没到期的农田交了出来。村在与农户签订协议时也是解决修高速农户搬迁之用,而在实际操作中就变味了:一是低价征收,高价卖出,从中牟利,他们每亩地付给农民2.7万元(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费),而他们划给建房户193.43m2(折合0.29亩)收费3.94万元,按此算每亩地可划3.4个户,除去道路、绿化用地每亩还可3.2个户,按3.94万元一个屋场,一亩地就可获利12.61万元,95亩可获1197.8万元,扣除征地256.5万元,净赚941.26万元;二是欺下瞒上,打着安置搬迁户的晃子,搞面子工程,为自已捞政绩;三是维上骗下,讨好上级,为上级领导争面子,也为自已晋升捞官铺路子,上面来参观检查,村里就请人打扫卫生、除草,请人将人工湖里面的杂草打捞、将臭水抽出,又在沮河用抽水机灌入新鲜的河水,热天人工湖的水发出刺鼻的臭味,真是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四是采取一级骗一级,一级糊一级,骗取国家各项项目资金;骗取小区建设配套费等等各项资金,其实小区的道路、照明及所有附属工程都是由国家项目资金来建设的。小区建成了,他们有了政绩,也给上面各级领导脸上摸了香、擦了粉,也为自已今后晋选争取了上级领导的欣赏和阶梯。而我们失地农民确永远失去了生存的根基,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来源和保障,这是多么撕心裂肺的疼痛阿! 在用地管理上是书记主任一个人说了算,名义是安置搬迁户,而实际上是维人而论,什么关系户、亲朋好友、平时有生意往来的、平时合伙包工程的、不排除送礼敬贡的,不是高速搬迁户的也在批也在建;家里有好几栋房屋的也在批也在建;有的在小区一批就几栋,一转手就一个空场子倒卖出去赚一两万;有的把房屋做好后马上变卖,一栋房屋赚十几万;这难道说是正常的吗?村干部没有参与其中吗?一个人说了算没有要回扣、拿提成、收贿吗? 利益这是摆在这里的,更让我们不能理解的是,一次占用国家一类农田保护区10亩、40亩、60亩、90亩甚至还可能上百亩国家一类保护农田没有任何审批手续,哪么这就是违法,按照国家法律来靠是触犯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属于刑事犯罪。 回想起双路村原是一个村办企业最好的村,而现在什么村办企业也没有了,原来的村办企业及集体财产也被他们全部卖光、花光、用光了,村集体经济早已不存在了,每年村里开销及吃喝拉撒都是靠上面给点转移支付,但这远远不能满足村干部们需求及开销。哪维一的办法就是卖地。从2010年起他们就盯上土地这个块肥肉。2010年双路村借搞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无任何审批手续情况下,将双路电站门口国家一类保护农田10多亩征收搞商品房,征收后并没有及时使用,一荒就是五年,今年八月份才将杂草除掉,面上石子做了个简易停车场,这10多亩土地要产多少粮食,这五年为社会创造多少价值,而就他们脑子一发热,10多亩土地就这样白白荒了五年,到目前为止还有村民部分补偿费没有拿到。2014年3月双路村又以搞旅游开发名义将双路电站门口北约40亩国家一类保护农田征收,裁上了风景树。 还有2012年也是双路村为了讨好上级,搞面子工程上政绩,在没有任何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情况下搞什么招商引资,盲目引进什么南瓜饼厂占地60多亩。自征地之日起一直荒三年只到今年八月才搭了几个棚,哪么这60多亩国家一类农田也一荒三年多,这60多亩也没有任何审批手续,也属非法占地。这些所谓人民的父母官拿人民给予的权力不作为、难作为和胡作非为是多么的可怕呀。靠地生存的农民哪还活命的天气。有的找镇里、县里根本没人理,而且据村民说在县政府大楼根本找不到县长、副县长挂牌办公室,所以村民是也无处诉说。 我们不能理解的是,国家一再三令五申强调保护农田,而双路一个村就如此疯狂一征二征三征再征,根本不管农民的生存及死活。仅四次就将双路村村民生存的根基农田剥夺去了205亩,严重违反了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答记者问中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底线不能突破》的中所述:一是不能改变土地所有权,就是农民集体所有。二是不改变土地用途,农地必须农用。三是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损害农民的根本利益。工商企业到农村的,一是不能改变所有权。二是不能改变用途,原来种地的不能去盖厂房。三是企业占地只能搞现代种养业,不能搞房地产、更不能搞旅游业。而双路村这四次征地都是在搞商住区,盖厂房,搞旅游业。纯属是与中央政策相抵触的,对着干的。四次征地约50多户100多人从此就生活无着落了,从此就走上离井背乡的生活境地,尤其是50多岁以上的老人,已失去劳动能力,又无能外出打工,其生活十分艰难。 这205亩国家一类农田保护区中,其中155亩原是荒河滩,是七十年代我们上一代人和我们这一代人用人力车、一铣一锄改造成如今旱涝保收的。每亩地春季种菜籽可收400多斤,按现价可收入1250元,秋季收水稻1300斤,按现行价可收1820元,除去开支每亩还可纯收入1870元,无粮不稳、无粮则乱要警钟长鸣,尤其是现在对一些县、镇、村领导要时刻警示。 荒废的土地
农民土地被荒废四年之久
违法征用的土地
没有任何合法手续征用的土地 村民联名签名(图片处理过)
郑重声明:本人已在赤脚论坛申请实名认证,并签署了“对个人在赤脚论坛所发表一切言论负一切法律责任”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