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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去离婚发现结婚证假的 原是6年前公公花钱买的假证,他因此被判刑 三峡晚报讯 (记者高伊洛 通讯员石志宏 刘亚丽)夫妻感情不和办离婚,结果到婚登处不禁傻了眼:两人根本就没结过婚!细细一查,双方家庭关系更僵了:6年前,两人谈恋爱时,女方尚不足20岁,为了促成这桩婚事让亲家满意,“准公公”花200元钱在市场上办了张假结婚证。11日,记者从远安县法院了解到,这名“苦心”的父亲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黄某的儿子小黄与女孩小杜恋爱同居。小杜怀孕后,两人准备举办婚礼。对此,小杜父母要求,必须先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否则不同意其结婚生子。但此时,小杜还未满20岁,未达法定婚龄。为了让亲家满意,2010年1月,黄某提供户口簿、登记照等材料委托他人伪造了两本假结婚证,并以200元的价格购买了此证。随后,黄某将其中一本结婚证交给小杜父母,骗取对方同意后为孩子举办了婚礼。同年,他们又用假结婚证办理了生育服务证。当年5月,小杜产下一子。今年年初,小黄和小杜感情破裂,准备到婚登处办理离婚手续。这一去,两人方才发现:他们从来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随后,小杜一家将黄某告上法院。
远安县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买卖伪造的结婚证,扰乱婚姻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黄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黄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对涉案假“结婚证”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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