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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远安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 一、巡察时间 县委第十轮巡察工作于2021年7月下旬启动,9月底完成驻点巡察。原则上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1个月左右。 二、巡察任务分工 县委第十轮巡察对象共有8个县直单位或部门。其中,常规巡察对象4个,巡察“回头看”对象4个。 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进行巡察“回头看”; 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团县委、县医保局(含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常规巡察; 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宣传部(含县新闻出版服务中心、县互联网信息监测中心)、县妇联进行常规巡察; 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交通局、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进行巡察“回头看”。 三、巡察重点对象 重点是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个人。根据需要,可向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一般干部、单位或部门二级单位进行延伸。 四、巡察内容 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即: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等内容开展巡察。 五、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县委巡察组通过以下渠道受理信访反映,具体如下: 县委第一巡察组: 联系电话:15271513942 电子邮箱:15272151218@163.com 微信二维码: 
县委第二巡察组: 联系电话:18271346038; 电子邮箱:18271346038@163.com 微信二维码: 
县委第三巡察组: 手 机:13807206235; 电子邮箱:xwdsxcz13807206235@163.com 微信二维码: 
县委第四巡察组: 手 机:13677172053; 电子邮箱:xwdsxcz13677172053@163.com 微信二维码: 
中共远安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