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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9日上午,远安县花林寺镇花林路某药房的员工上班后,发现店内疑似被盗。之后当阳市也有多家店铺被盗,警方根据缜密调查,终于锁定了一名34岁的嫌疑男子。 经过侦查发现该男子竟是个惯偷,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3月被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于2012年9月被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于2014年1月被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于2015年4月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于2017年8月被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于2018年4月被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于2019年4月被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于2020年6月被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2021年1月9日刑满释放。 2021年9月8日,嫌疑男子在当阳市玉泉街道干河村某药店盗窃后终被抓获,据其交代,其名叫陈远芝,87年生,文盲,无业。暂住于远安县某汽修厂。 2021年7月至9月,陈远芝在远安县、当阳市共盗窃作案4次,盗窃财物总价值为3695元。 2021年10月13日,陈远芝被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批捕。 2021年11月23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依法对陈远芝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对于这样的惯偷,你觉得他这次获刑后能痛改前非吗?
素材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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