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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6.24”纵火杀人案成功告破
7月24日,经过一个月时间艰苦细致侦查,发生在远安县鸣凤城区的“6.24”纵火杀人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落入法网。
2013年6月24凌晨2时54分,县公安局110报警台接群众电话报警:鸣凤镇鸣凤大道一住宅小区一七楼居民家中发生火灾。县公安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展开灭火施救工作,扑灭火情后,在卧室床上发现两具烧焦的尸体,死者系张某某母女。
宜昌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邓恢林、县委领导县委县政府领导、县长张世敏、县委常委、政法委领导张骏等市、县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要求公安机关迅速集中警力展开调查,查明火灾性质及原因,依法依规处理。宜昌市公安局也专门派出消防、刑事技术专家进驻我县,进行联合调查勘验。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调查专班,组织大量警力对事故现场开展大范围走访调查,先后赶赴上海、宜昌等地调查询问群众360人次。后经县、市两级技术人员反复勘验,结合现场调查访问情况,排除死者自杀和意外死亡情形,认定为他杀,火灾应系人为造成。2013年7月7日,县公安局成立“6.24”专案组对该案立案侦查。经调查,公安机关确定陈某某是该案重大犯罪嫌疑人,专案组于7月中旬在上海将陈某某抓获。经过艰苦审讯,陈某某对纵火杀害张某某母女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陈某某因对死者产生感情而对死者不断纠缠,遭到断然拒绝后恼怒成羞,经过精心策划伪装,于6月23日晚来到死者家中,交谈未果的情况下采取诱骗、威逼等手段致死者母女服下安眠类药物昏迷,淋汽油点火后逃离,导致张某某母女两人被烧死。
目前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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