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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用情助力化解赡养纠纷 检察院支持起诉 七旬翁老有所依
三峡商报讯(记者王晶晶、通讯员廖若茵)“我们之前办理的支持起诉的当事人王某(化姓)现在生活如何,儿女们在好好照顾他吗?”1月10日,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刘爱东拨通了辖区某村治调主任的电话。听到王某终于有了依靠,检察官心中的石头也终于落了地。 王某年逾七旬,五年前因故与妻子分居。双方本是结合家庭,分居之后,妻子的四个孩子也逐渐与王某减少了来往。王某自身已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来源仅有不多的养老金,生活困难,王某曾尝试与继子女协商赡养事宜,无果。无奈之下,王某向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诉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按照检律协作机制,迅速与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干警取得联系。 远安检察院快速受理了王某的申诉,并着手进行调查。检察干警刘爱东前往县民政局核实王某经济状况和婚姻信息。经核实,确认王某经济困难的事实,但由于1990年之前的婚姻信息并未存档,无法认定双方的夫妻关系。检察干警又赶往王某居住地的村委会进行调查,证实夫妻俩的结婚证已经遗失,但村委会的记录和其妻子的证词均承认了双方于1982年登记结婚。彼时,三名继子女均未成年,王某对三名继子女有抚养事实。根据相关法律,继子女需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经过多轮讨论,检察院决定支持王某起诉。 远安县法院受理了王某的起诉后,其继子女选择调解。检察院干警积极参与到调解工作中。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王某与其继子女达成赡养协议,继子女三人承诺每年按时给予王某赡养费、履行看护责任,并将王某迁至共同居住,达成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