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贪腐犯罪财产刑执行“颗粒归仓” 检察院监督 追缴执行30余万元
三峡商报讯(记者王晶晶,通讯员谭西贝、廖若茵)涉案贪腐人员财产刑执行工作陷入停滞,检察官在其公积金账户中寻到突破口。2月20日,远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张某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成功追缴执行30余万元。 2022年12月底,远安检察院检察官在对历年职务犯罪被告人执行情况跟踪检查时发现,张某的违法所得仍有较大数额未执行到位。经核查,张某在担任重点建设单位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贿赂总计400余万元。2021年,张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30万元,应当追缴违法所得400余万元。截止2022年12月,还剩150余万元未执行到位,因未发现可继续执行财产,此案已终结本次执行。 办案检察官多次赴法院交流,充分了解该案执行情况,全面掌握财产刑执行难点、堵点,同时也积极学*其他地方的先进经验。多地检察机关提到,财产刑执行中公积金账户往往容易被忽略,这点引起了办案检察官的注意。检察官对张某名下的财产开展了新一轮的监督调查。经与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发现张某名下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36.6473万元。 经与法院执行部门沟通协调,今年1月13日,检察官向该县法院提出了财产刑执行监督意见书,协同县法院共同推进该案财产刑执行,截止2月20日,已将张某住房公积金账户上36.6473万元追缴执行到位,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