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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大学生竟去贩毒,真是令人 瞠目,令其父母蒙羞,令其家乡父老汗颜。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布的一则文书显示,一名37岁的大学生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远安县人民法院宣判。
这名现年37岁的男子叫陈某,大专文化,宜昌市伍家岗人。 在2022年9月份期间,陈某先后三次向柳某、胡某贩卖毒品“冰毒”、“麻果”,涉案金额共计3250元。 第一次是2022年9月14日晚上,柳某向陈某支付现金1400元,陈某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某便利店门前路段向其贩卖“冰毒”5袋、“麻果”4颗。 第二次是同月16日至17日,柳某两次向陈某转账共计1200元,陈某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某便利店门前路段向其贩“冰毒”4袋、“麻果”4颗。 第三次是同月16日晚,胡某向陈某转账650元,陈某在宜昌市伍家岗区某便利店门前路段向其贩卖“冰毒”2袋、“麻果”2颗。 2022年9月23日,陈某被抓获归案并刑事拘留,归案后陈某退赃3250元,并按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确定的数额预缴了罚金,10月28日被取保候审。 经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远安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6月9日依法对陈某贩卖毒品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23年6月16日,该院依法对陈某做出如下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千元。对涉案违法所得325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陈某真实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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