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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一部”联合发文 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为进一步提升网络暴力治理成效,有效维护公民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5日联合发布指导意见,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共20条,对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和政策把握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意见明确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具体而言,在信息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以侮辱罪、诽谤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此外,意见要求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意见同时规定,具有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网络暴力,组织“水军”“打手”等实施网络暴力,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利用“深度合成”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发布违法信息,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网络暴力等情形的,依法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