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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远安交警节前刚公布的便民措施,里面明文规定一些违法行为不处罚,比如“小型汽车在鸣凤城区非主干道临时停车未影响交通畅通的,一律劝离,不拖移、不处罚。”又比如“在商圈周边、居民小区、学校及幼儿园门前临时停车接送人员未影响交通畅通的,经执勤民警劝导驶离的,不处罚”。而这些措施的执行时间说的很清楚是五一假期期间。 但5月3号上午的亲身经历,让我忽然明白这些所谓的便民措施,只感觉就是个敛财的坑罢了。上午有事要在仓院巷路边橙果贝贝门口临时停一会儿车,上楼去拿个东西了下来前后不到两分钟,当时也有很多车辆同样停在路边的。结果刚上楼就听见下面在按喇叭,赶紧下来,就被警察蜀黍非常“严(xiong)厉(ba+1)”的收走了行驶证,让我去中队对我的违停行为接受处罚。
之后到中队给我开了罚单,并“善(wa)意(keng)”的告诉我现在挣钱也不容易,本来违停最低要罚100块的,但还是给我改成了其他行为(第89条),只罚款20元算了,希望我以后遵纪守法。对交警的体恤还是蛮感动的。
只是回来后越想越不对,仓院巷不是鸣凤城区又不是主干道?也没有造成拥堵,不应该是先劝离不处罚吗?我明明是在仓院巷临时停车的,为什么罚单上写的东门路呢?东门路是主干道,东门路主干道路边一样停满了车,可我也不是在东门路停的啊?还有就是交警可以随便更改违法行为减轻处罚吗?是不是一二十块钱一般人都不会计较,都是直直巴巴的缴纳了呢?这样一天逮他几百个车,该是多大一笔收入啊?难道这就是他们的敛财方式吗?这个假期里,又有多少人中招的呢?又有多少人即将中招呢?
刚才打开12123,看到罚单已经出来了,需要缴纳20元罚款才能消除违法记录。 这罚单开的还真是肆意妄为啊! 不知道大家五一假期有没有同样的遭遇,都来聊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