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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严克芳)每一份司法建议,都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和融入社会治理的见证,昭示着人民法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 近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远安监管支局发送一份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的司法建议书,得到了被建议单位积极响应。 
远安县人民法院通过梳理已受理的涉某保险公司非法集资类犯罪合同纠纷案件,发现该类案件存在非银行金融机构违规宣传、从事资管业务,导致大范围人群财产受损的问题。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金融监管,远安县人民法院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远安监管支局发送司法建议,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在加强部门衔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精准宣传方面加强工作。 
金融监管局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制定了《远安县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金融机构负责人联席会议,成立了打击非法集资和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向远安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复函。 会后,金融监管部门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五进入”等系列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非法集资风险全面排查,进一步完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织密金融监管网、筑牢风险防范防御线,从源头上防范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发生。 远安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重点关注方面,做实、做深、做好分析与研判,不断提升司法建议质量,为基层治理“把脉开方”“对症下药”,推动社会广泛关注和人民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为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