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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 余家淇)小案件关乎大民生。远安县法院立案庭持续优化诉讼服务水平,对在立案阶段甄别的简案进行繁简分流,通过诉前调解+速裁快审,高效化解纠纷,获得当事人认可。 速裁+调解 为工人“护薪” “老板拖欠我们挖机租赁费已经超过一年了,现在他因不履行生效文书被司法拘留,欠我的钱还能如期兑现吗?” 两起案件中,两位原告均为被告提供了挖掘机作业劳务,产生的租赁费用经双方结算后,被告在结算单签字认可,两位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拖延至今未付,故两名原告一同向法院起诉。 
两起案件欠付挖机租赁费的事实清楚,争议金额不大,而且原被告户籍均不在远安。为减少双方诉讼时间成本,立案庭法官收到起诉状后,第一时间联系执行局,确认被告羁押于远安县看守所,决定将两起案件定于同一天在看守所里进行庭前调解。 经过法官当场释法明理,被告意识到及时给付工人工资的重要性,主动提出分期支付的方案,两名原告表示认可。承办法官再次向被告强调,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应当主动及时足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避免因逾期不履行而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追究法律责任。 速裁+调解 化解医疗纠纷 第三起案件的原告系一名幼儿,因一年前医疗诊治中的过错导致身体器官受到损伤,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诉讼。此类案件涉及第三方鉴定,如果按照常规诉讼程序比较复杂且耗时费力,受损害一方的权益难以及时保护,也不利于纠纷矛盾的有效化解。 
立案庭法官在查阅起诉材料,并详细询问原被告后发现,双方当事人对过错事实基本认可,仅对后续治疗费用存在争议,具备初步的调解意向。法官觉得时机适当,决定组织诉前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在反复查阅案情核实相关证据的基础上,组织各方代理人协商赔偿范围,经过法官耐心讲解医疗损害司法解释及相关规定,充分全面地沟通各方意见,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并一致签字确认,一起原本耗时漫长的纷争在最短时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