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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覃晓乔)为不断提升司法救助工作质效,近日,远安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一同开展司法救助对象跟踪回访,主动接受监督。 “真是不好意思,还让你们专程跑去接我,给你们添麻烦了呀!”高大爷在检察干警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走进了综治中心。高大爷因一起交通事故而致四级残疾,后又患中风丧失行动、劳动能力,面临着高昂的治疗费用。同时高大爷和妻子都已年满60周岁,妻子平时需照顾高大爷,只能偶尔打点零工维持生计,儿子在外务工承担家中所有开支。而肇事方患癫痫类精神疾病,且为当地低保户,经法院判决及执行赔偿款无法履行到位,高大爷时常为后续治疗费用而发愁。接到申请后远安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为高大爷申请到救助金4万元,用于疾病治疗。 
回访中,高大爷详细介绍了自己的治疗情况及日常生活状况,真诚感谢司法机关为自己发放救助金,使后续治疗有保障。

走进被救助人朱某某家中,朱某某面露笑容地说:“感谢检察院一直关心我,帮我申请司法救助,既解决家中的经济困难,也安抚了我的心理,现在我的生活也慢慢步入正轨……”朱某某是远安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所办理的杨某某交通肇事案被害人家属,此次事故导致朱某某妻子徐某某经抢救无效去世,且朱某某本人为建档立卡脱贫户,患有慢性疾病,需长期服药。肇事者杨某某也因家庭困难,无法一次性支付赔偿金。远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对杨某某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得到法院采纳,目前杨某某积极筹集资金,已经支付部分赔偿金。 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回访,认为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工作既依法依规,又真实地为群众纾困解难,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担当。 司法救助回访,回访的是案件,温暖的是民心。下一步,远安县检察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持续加强民生热点领域法律监督,强化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关爱,着力为支点建设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