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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人民法院在执行贺学菊、田玲、田小曼与李知翼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知翼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悬赏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发布如下悬赏公告: 一、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李知翼
公民身份证号码:420582200108252194 住所地:湖北省当阳市河溶镇前进村三组 执行案号:(2021)鄂0582执1869号 未履行金额:356147.5元及迟延履行金
二、悬赏期限 自公告发出至当阳市人民法院控制可处置的财产满足执行标的为止。
三、悬赏条件 1.提供被执行人李知翼下落,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 2.提供被执行人李知翼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法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
四、悬赏金额 1.提供被执行人李知翼下落,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奖励3000元悬赏金; 2.提供被执行人李知翼下落及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法院查找属实并执行到位,再另行支付5000悬赏金。
五、悬赏举报电话,受理时间 举报电话:18972521603(张警官)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