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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 申请已交,望批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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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小帅 发表于 2012-11-10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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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内容                                                
会员(ID)名称:独孤小帅----ID137
申请版块的名称:总版主
出生地及目前居住城市:宜昌市远安县
专长或管理该版块的优势:师道,乃传业授道解惑也
你是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曾经是
平均上网时间(小时/天):7
联系方式(可选):   QQ:      MSN:   其他QQ:490366781
是否已申请实名、视频认证并已通过审核:未
申请该版块版主的理由:出生于民,服务于民
曾担任的本论坛或其他论坛相关职务:否
半年内是否存在被拟申请版块封杀或论坛全面封杀、注销、撤职等违规记录:否
是否自愿申请,并义务地为论坛和其他会员服务:是
是否阅读赤脚论坛版主管理规定,并同意遵守该规定:是
是否能自觉遵守论坛规则,并服从论坛统一管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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扭曲的记忆 发表于 2012-11-10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经论坛管委会研究审核,该会员“独孤小帅 ”申请赤脚论坛总版主一职不予通过,具体原因为该会员申请书用远安话讲就是乌七八糟,牛头不对马面,如下:“1.申请版块的名称:总版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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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莲 发表于 2012-11-11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你还是仔细看一下申请版主的规定吧,还有总版主不是申请的,是从优秀版主中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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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坤哥 发表于 2012-11-11 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赤脚论坛会员管理基本法》,为规范论坛版主(含版主、实习,以下相同)的申请和审批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符合下列任职条件及注意事项的论坛会员,均可申请赤脚论坛的版主。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赤脚论坛、赤脚网。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 会员名称符合《管理基本法》中的ID管理规定。
  第四条 注册时间满30天,上站次数超过100次,发帖量达100帖(含回帖)。
      第五条 本人年龄在二十岁以上,已在本站申请实名认证和视频认证并已通过。
  第六条 自愿义务地为论坛其他用户服务。
  第七条 具有充足的上网时间来确保版务处理工作。
  第八条 具有良好的素质及品德修养,工作态度认真。
  第九条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条 自愿接受论坛及其他会员的监督,遵守论坛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论坛统一管理,自觉维护论坛形象。
  第三章 申请流程         
  第十一条 申请版主须认真填写申请格式(见附件)并以“申请(版块名称)版主”为标题在自助申请版块提交,但申请前须先阅读论坛相关规则且还注意以下事项:     
  (一) 每一个论坛版主仅允许担任一个版块(含子版块)的版主。
  (二) 因除申请格式无效以外任何原因未通过版主申请的论坛会员,在1个月内不接受其对相同版块的申请。
  (三) 若拟申请管理版块的版主名额已满(限三人),其他会员所提交的版主申请均视为无效申请。
  (四) 论坛不接受会员个人直接发帖申请总版主。                   
  第四章 审批流程         
  第十二条 实习审批:
  (一) 版主申请采取会员个人在“自助申请”版块按格式提交的申报制度,初聘为实习,试用期三个月。
  (二) 会员提交版主申请后,由论坛站务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论坛”)进行资格审核、内部评议等评审工作。并根据评审结果在申请贴标题后标签“未通过”或“已通过”。
  第十三条 原任正式版主辞职时间超过3个月后,可申请恢复版主职务。论坛根据论坛建设发展需要批准申请后可直接恢复原有版主职务,不再重新实习。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的版权归赤脚网所有,同时保留一切解释权和进一步完善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1年8月25修改并颁发,即日起施行。
      
赤脚论坛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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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坤哥 发表于 2012-11-11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请认真阅读第二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条。再重新修改申请哦!

点评

昨儿晚上整半夜没整成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1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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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爱上蓝天 发表于 2012-11-11 01: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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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夜听雨 发表于 2012-11-11 0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欢迎小帅加入我们管理队伍不过申请要重新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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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独孤小帅 发表于 2012-11-11 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联通
我滴的妈耶,舍大人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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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独孤小帅 发表于 2012-11-11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武汉市 联通
坤哥 发表于 2012-11-11 00:31
请认真阅读第二章第五条、第三章第四条。再重新修改申请哦!

昨儿晚上整半夜没整成器

点评

仔细看,慢慢整,你会整好的。 看过你发的蛮多文贴,如果是你原创的话,应该都是中上之作了。呵呵,可以考虑申请临沮文学版块的版主哦。把我们的临沮文学带动起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2-11-11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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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坤哥 发表于 2012-11-11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独孤小帅 发表于 2012-11-11 19:57
昨儿晚上整半夜没整成器

仔细看,慢慢整,你会整好的。
看过你发的蛮多文贴,如果是你原创的话,应该都是中上之作了。呵呵,可以考虑申请赤脚文学版块的版主哦。把我们的赤脚文学带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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