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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越教育托教学生奖学金制度 根据启越教育总部管理要求,结合远安县实际情况,鼓励优秀托教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特制定以下托教学生奖学金制度。
一、评奖对象 1、一学期内连续托教四个月以上; 2、月评价被评选过托教“优秀学生”或“进步学生”; 二、评奖条件 期末考试成绩每科均为高分,达到以下等级。 A等:一二年级语、数总分≧196分;三四年级语、数、英总分达到≧285分;五六年级语、数、英总分达到≧276分; B等:一二年级语、数总分≧190分;三四年级语、数、英总分达到≧276分;五六年级语、数、英总分达到≧267分; C等:一二年级语、数总分≧184分;三四年级语、数、英总分达到≧267分;五六年级语、数、英总分达到≧255分; D等:学习成绩均合格、日常行为表现优秀,进步较大的学生,低、中、高年级各评选一名,发进步奖学金。 注:全托学生发放全额奖学金,只晚托的学生奖金减半,只午托的学生只参与D等评奖, D等学生不与A、B、C等重复评奖。
三、奖励金额 A等:200元; B等:150元;C等:100元; D等:50元
四、奖学金使用办法 奖学金以奖金卷的方式发放,每学期为全部学生(25人以上)设立奖学金,总计高达5000元,具体发放与使用办法请咨询启越教育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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