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林寺镇龙凤村五组民怨民生”调查情况的说明 龙凤山上人及广大网友: 针对近日网络反映“花林寺镇龙凤村五组民怨民生”的情况,经花林寺镇政府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与龙凤村五组组长焦昌明取得联系后,确认原文作者不是其本人,属于冒名顶替发帖。焦昌明认为具有有意挑拨村组干部关系之嫌,其本人保留依法追究冒名发帖者的责任。 2.关于土坯房改造补助未到位问题。补助标准、时间以及方法,组长焦昌明已经多次入户宣传,且按照农户提交申请及改造完成验收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补助(由县财政直达农户个人账户),将在2016年底全部补助到位。 3.关于储水池建设补助款的问题。2012年,龙凤村5组申报天河水窖2户,但申报的2户农户在建设中,仅仅用砖砌了个水池,未达到国家补助的天河水窖标准,经验收并不符合建设初期图纸要求,故不能纳入补助范围。该问题组长焦昌明已于当时向所涉及农户讲明。 4.关于公路硬化的问题。5组道路共计7.8公里,硬化费用30万元/公里。按照国家政策,每公里道路硬化国家补助10万元,县财政补助3万元,缺口17万元。按照上述计算缺口共计132.6万元,100多万元对于村甚至镇来说并不是小数目,仍需向上争取项目,逐年分步解决。另外,网友“时间”等所提及的“村村通”工作并非通组公路硬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通组公路的硬化需要村民委员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解决。针对5组道路的实际问题,村组干部会议年初已经决定,今年将拿出8万元对该条通组公路进行维修,改善路面通行条件。 5.关于任人唯亲问题。在店子垭提升型小区建设中,前期主要由1组组长及附近村民参与建设,当前主体工程由七彩园林承建,小型附属工程由村组干部讨论后承交本村村民建设。经花林寺镇纪委查明不存在发帖者说述的问题。 谢谢龙凤山上人、各位网友对花林寺镇及龙凤村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花林寺镇委员会 2015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