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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卖部作掩护,实为经营一家涉黄场所,并且长期纠集无正当职业且多次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王某等3人充当打手,为涉黄场所充当“保护伞”。昨日,记者从人民路派出所获悉,这个盘踞在十堰火车站附近的涉恶团伙被打掉,4名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院,进入公诉阶段。
男子冒充警察欲敲诈被打伤
40岁的尤某是竹山县人。2012年10月,尤某在十堰火车站隧道附近开了一家小卖部,由于生意清淡,尤某先后召集几名失足女,商量好四六分成,暗地里介绍、容留失足女从事卖淫活动。
尤某明白这是违法的事,而且容易发生纠纷,身为女人的她便想找个人来帮忙“关照”一下。尤某的情人王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出狱后一直在社会上游荡。两人一拍即合,王某又找来同学和老乡薛某、聂某两人,商定一旦尤某需要“关照”,大家一起过来帮忙。
在王某等人的“关照”下,尤某暗地里一直做着介绍、容留失足女卖淫的“生意”,千方百计躲避警方的查缉,一直风平浪静,直到2014年9月6日凌晨2时许,一名男子打破了这种平静。
该男子姓叶,30多岁。那天凌晨,叶某来到尤某的店,一把拉住正要关门的尤某说:“好啊!你又在这里开‘黑店’!走,跟我去一趟派出所。”叶某扯着尤某就往火车站广场走,尤某一看对方的架式,知道遇到麻烦了。弄清对方不是警察是想敲诈,她立即拨通了王某的电话,让他赶快来。
王某带着薛某火速赶到现场,持棍捧对着叶某就打,叶某连连求饶逃脱。王某、薛某仍不罢手,一直追到十堰火车站隧道将叶某打倒在地。
受伤严重的叶某被人送往医院。后经法医鉴定,叶某头部、面部伤情达到轻伤标准。
人民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侦查,一个以尤某、王某等人涉嫌介绍、容留、组织卖淫和故意伤害的恶势力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肩膀被撞一下,将人暴打一顿
就在民警对该团伙进行暗中侦查时,今年2月14日晚,王某等人再次无故打伤他人。
当晚是西方的情人节,王某喝完酒买了一束花,和聂某一起赶到尤某的店里,准备跟尤某一起过节。就在两人进店门时,刚从店里与失足女做完交易的男子毕某迎面从店里向外走,无意间撞了王某肩膀一下。
“你小子眼瞎了……”王某借着酒劲破口大骂,年轻气盛的毕某也不甘示弱,回骂了一句:“你才眼瞎了,我走我的路,关你屁事。”
“你小子还敢顶嘴,是不是活腻了。”王某一面说,一面从屋里操起一根木棒,照着毕某的头打下去,聂某也上前帮忙,两人联手将毕某打了一顿。后经法医鉴定,毕某的伤情为轻伤二级。
暗地里介绍、容留、组织卖淫,还多次无故打伤他人,案件的性质已发生变化。案件逐级上报后,被列为市公安局督办案件,案件性质也由普通治安类案件转变为涉恶团伙案。
涉恶团伙4名嫌疑人被移送公诉
随着案件办理的深入,尤某、王某、薛某相继被抓获。
7月23日,随着最后一名嫌疑人聂某在郧阳区落网,以尤某、王某为首的涉恶团伙彻底被摧毁。
据警方查明,自2012年10月以来,尤某利用其在十堰火车站隧道附近经营的小卖部作掩护,讲好以四六分成的方式,多次介绍、容留多名失足女从事卖淫活动,并千方百计地躲避警方查缉。为了帮其解决纠纷,2014年4月以来,尤某又以情人、同学、老乡等关系为纽带,纠集无正当职业且曾因多次犯案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王某、薛某、聂某等人充当打手,为其涉黄场所充当“保护伞”。
7月29日,犯罪嫌疑人尤某因涉嫌介绍、容留、组织卖淫罪,故意伤害罪,王某、薛某、聂某等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人民路派出所移送起诉。 (记者 杨建波 高婷婷)
来源:腾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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