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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的案子均不开庭,直接由远安法院曹先林、徐楠婷以及陪审员李华裁定不予受理,四起案子均上诉到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对相关为行政机关背书的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上周二有收到了四个裁定,除了人民陪审员换成了刘红灯,其他均不变!另有几个案子早已找过法定期限,未立案,也未裁定!(关于法院这块,以后开专贴介绍,这里只简要说明一下)。
又过了几天,宜昌市监察局伍姓副局长(网站查询为伍新平)到远安县监察局,并让我过去对我写给他们的异议书作出解释!因县政府官员不作为,我要求市监察局对不作为人员进行查处,但伍副局称,鉴于县政府已经改善,所以不予追究!在他说了此话之后的两天,我又收到了来自宜昌市人民政府确认他们不作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知道如果再次向宜昌市监察局申请查处,他们会怎样说呢?该局长还对我说:你做信息公开的两条路,一条是到法院起诉,现在法院已经下了裁定,我手里也有一份;第二条路就是找监察局,现在我们也作出了不予处理的决定。所以以后这条路不要再走?我很想问问,如果有第三条路,那是什么?
今天下午快六点的时候,镇政府的张如璞、还有一个据说姓丁(不认识,未出示证件),双利村委会的何向阳,黄卫华到家中:张如璞称其过来传达县里领导的三层意思,当然并未说明是哪个领导:1、从今天晚上开始,所有的上诉案件,所有的复议等全部撤诉;2、不允许继续在网上发帖,还要消除以前的不良影响;3、如果上述两条做到了,就按照他们的价格,把该给的补偿款领了!否则,因为我们的合同将要到期,以前的合同作废,重新算补偿,就按照租赁合同{:soso_e127:}{:soso_e127:}。还说只有三年的合同期了,你们自己看着办吧!(ps:8月9周天下午,何向阳单独来家里说,县里领导及国土局长武步清,住建局长郑向东以及律师刘亚杰等人开会研究我们的问题,想必就是上述三点方案吧)
我想说地早都已经被你们抢走了,你跟我说还有三年合同期意义在哪里?就比如你把一个死刑犯杀了,你说你本来就只有三个月活头了!!!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违法啊,违法的是你们啊,违法了还如此理直气壮也实属罕见!
好吧,就算法院为你们背书,就算纪委监察部门也不作为不处理,就算你们有律师,就算你们有智囊团,我依然会坚持!就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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