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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晚报讯 (记者杨自林 通讯员李开明 高蔚)“客户”需要摩托车的时候先电话下单,天门男子姜某则按照“订单”要求在远安盗窃摩托车,得手后带到天门交货。25日,记者从远安警方获悉:当地警方已于24日将姜某抓获,目前姜某被依法处以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48岁的天门男子姜某小学毕业之后就在家务农,因长期与一些社会青年瞎混,他逐渐沾染上小偷小摸的毛病,并走上了盗窃摩托车的犯罪之路。自2000年起,姜某先后4次因为在天门盗窃被判刑入狱。2011年6月刑满释放后,姜某仍不思悔改,继续盗窃摩托车,不过他选择在宜昌远安偷车,得手后再在天门销赃。同时,他还“创新”销赃方式:事先电话联系买主,根据买主“订单”中地型号和颜色偷车。 今年5月下旬,一名“大客户”致电姜某,称需要一辆三轮摩托车和两辆二轮摩托车。5月23日,姜某从天门乘车来到远安县花林寺集镇,根据“大客户”的“订单”寻找到作案目标。不过姜某此时并没有急着动手,而是找了个隐蔽的地方等候时机,并于24日凌晨时分趁着夜色,用自己携带的专用工具先盗取一辆三轮摩托车,然后再盗窃两台两轮摩托车,将两轮摩托装上三轮车后,驾驶三轮摩托车逃窜,孰料还没跑出多远,就被远安县城执勤的民警抓个现行。 远安警方已查证,姜某自2015年以来先后盗窃摩托车10余次。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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