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远安县栖凤园广场开展“刮刮乐”彩票 户外集中销售活动的情况说明 感谢热心市民对福彩事业的参与、关注和监督。近期有个别网民在论坛上发贴对我县近期举办的“刮刮乐”彩票户外销售活动的主办方、中奖及利益分配等相关情况表示质疑,就此根据这次销售活动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活动的主办方究竟是谁?”问题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福利彩票销售机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彩票销售机构),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本次活动是应湖北省民政厅和省福彩中心的工作要求,由湖北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宜昌管理站组织,远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远安县民政局承办,在远安县栖凤园集中公开发行销售。 本次活动开始之前,县公安、城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召开了工作协调会议。本次活动开始当天,省福彩中心、市局相关领导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指导。 二、关于“究竟有几个大奖?”的问题 本次活动经批准,从5月14日开始,5月22日结束,共计9天,计划销售刮刮乐《莲乡意蕴》10组、400万张奖票,共计2000万元,每200万元(40万张奖票)为一个奖组,其中每一个奖组中有一等奖1个、奖金30万元,二等奖4个、奖金3万元,三等奖20个、奖金5000元,四等奖160个、奖金1000元,10元、5元奖金个数102000个,奖组依次发售,即:每销售完一组200万元,再发售第二组200万元。截止5月22日22时,本次活动实际销售福利彩票两个奖组零15万元,共计415万元,中奖情况为:30万元2个,3万元8个,5000元40 个,1000元 320个。凡中奖1000元以上的中奖人必须凭中奖票上台登记领奖,并及时在开奖信息栏予以公示,凡中奖3万、30万元的中奖人还要凭中奖票、身份证领奖(扣除所得税以后),在开奖信息栏注明:X先生、X女士,家庭住址、中奖票图片、领奖人图片,以上信息均已在活动现场两处及时公布,接收社会监督。 本次销售活动,售出415万(2个奖组加15万),购买了彩票的朋友们可以按下列方法自行验证。 (图为此次中出的一张30万元奖票) 上图方框中的编号,分别代表了“票种-批次-本号-票号”。大家都知道,每本彩票500元,每一本彩票的本号都不相同,415万即为8300本。此次售出的8300本彩票全部属于图中的票种和批次,本号则分别是0108001-0112000(奖组一,4000本)、0112001-0116000(奖组二、4000本)和0104001-0104300(奖组三,300本)。相信还有部分彩票保留在彩民手中,大家可以核对,会发现此次远安销售的彩票的本号一定属于上述范围,除此之外,绝不会有其他本号,就可证明本次活动实际售出8300本彩票计415万元。上述数据、中奖彩票和中奖者信息,也将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核查。 三、关于彩票利益分配问题 民政部门发行福利彩票的目的是筹集社会闲散资金从事公益事业,秉承福彩“扶老、助残、救孤、济困” 宗旨。本次活动所销售的彩票是经财政部批准,由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面向全国统一印制发行,返奖率为65%。也就是说每一个奖组的200万元彩票里,有130万元是以中奖形式现场返还给彩民的,包括:1个30万元、4个3万元、20个5000元、160个1000元,以及总计62万元的10元、5元小奖,共计130万元(不包括爱心奖和鼓励奖);另外按政策规定计提20%的公益金(中央财政提留10%。地方财政10%,主要用于当地福利院、孤儿等社会福利事业,由省返还地方)和15%的发行费(其中印制、仓储、物流、技术等费用7%,场地布置、宣传、外请人员、销售人员报酬等8%)。销售公司按照规定将销售款存入指定银行账户,省福彩中心统一核算。 感谢广大彩民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福彩监督工作中来。宜昌市福彩中心监督咨询电话:0717-6441742。 湖北省福彩中心宜昌管理站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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