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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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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源 发表于 2017-4-10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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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6日上午,远安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大队长告知我下午到鸣凤派出所拿我的电脑硬盘。当日下午14:30分,我到鸣凤派出所后,杨骁所长突然称要传唤我,对我进行询问。14:30-15:50分,鸣凤派出所对我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询问,没有归还电脑硬盘。我离开派出所到远安县法院缴诉讼费,杨所长致电告知次日下午到鸣凤派出所拿硬盘。因4月7日要到宜昌市司法局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我与其约好4月10日到派出所领取。
     4月7日,我到宜昌市司法局领取了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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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一(鸣凤派出所归还移动硬盘):4月10日九点左右,我到了鸣凤派出所,杨所长带我到电脑店(广播局旁)检查了电脑硬盘并归还了扣押四个多月的硬盘给我,但没有给我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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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二(远安法院对于中院的裁定终于立案继续审理):同时,远安法院也对我之前发的帖子《中院已撤销远安法院的枉法裁定,远安法院为何拒绝执行》作出相应处理。4月4日我在赤脚论坛发帖,4月5日上午我在远安县公安局5楼办理《港澳通行证》无法签注一事。远安法院行政庭庭长王波及书记员徐楠婷到远安县公安局找到我,并要求我写申请后他们给我继续开庭审理,并称如果我不写申请他们无法对案件进行编号,是编15还是16还是17呢?我认为中院已裁定要远安法院继续审理,远安法院一年多不予审理,如果要写申请,当时中院送裁定书给我的时候应当告知我。且要求我写申请后才继续审理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法院的案号更是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案号都是法院自己编的。现在怎么能将拖延一年多的案件不执行中院裁定的事由推到当事人身上?因此我拒绝了其要求写申请的于法无据的要求,庭长王波告知当时做出枉法裁定剥夺我诉权的审判长曹先林已于2016年3月退休,而其也是16年三四月间调到行政庭任庭长的,一些事情不太清楚,而且远安法院是第一次收到继续审理的裁定,程序如何启动,究竟是法院主动启动,还是当事人提出申请,他也不清楚!我告知王庭长,第一,我在16年的数次到远安法院开庭时,已经多次询问我此案进展,为何不开庭,无人给我明确答复。第二:我已经向中院提出申请,要求中院责令远安法院执行裁定。
    4月7日,我接到宜昌中院行政庭长闵珍斌的电话,了解我向其邮寄的申请中院责令远安法院执行裁定的案件情况。4月10日,我收到了远安法院送达的传票和开庭通知,没有再让我写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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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三(关于鸣凤镇政府非法拘禁我一事即将进入司法程序):4月10日,对于2016年11月12日鸣凤镇政府非法拘禁我一事,我致电鸣凤镇副书记张龙(主管综合治理,也即11月10日中午安排车辆跟踪我的副书记),告知其电脑硬盘派出所已归还给我,我想鸣凤镇政府申请的《国家赔偿申请书》现已超过法定答复期限,问其什么时候给我答复。张书记称:我们今日下午和公安部门商量此事。我告知其国赔申请已经到期了,是不是不予答复,其称你去走法律程序吧,当然这也是一直以来他的说法!虽然我知道申请国家赔偿法院支持的比较少,很难胜诉,但我仍会坚持,满足张龙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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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四(未知的答复):4月1日,我发短信给鸣凤镇党委书记曾书记反映本人征地拆迁的纠纷问题,一直没有解决现又开始无证动工,曾书记当即回复,此事由鸣凤镇人大副主席郭勇负责。郭勇当即在双利村委会约谈本人,并约好清明节上班后的次日(4月6日)与我协商。时至今日,杳无音讯。今日我又到鸣凤镇政府找到曾书记,其称会联系郭勇,给我答复。就在我发帖的时候,双利村委会工作人员到我家,说郭主席一直在生病住院,明天来协商,我在家里静候他们给我答复!
     近期我在论坛发的两个帖子,如今基本上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有时候在公安局或是派出所或者是镇政府、法院等,一些工作人员都会提到你在赤脚论坛发帖怎样怎样,我告知他们我在论坛发帖都是事实描述,没有任何歪曲或是夸大事实,只是如实反映维权过程中的遭遇,他们也都没有说什么。有关部门的人苦口婆心的劝我,叫我好好的做律师,说这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职业,叫我放弃维权,但我认为,如果作为一个律师,自己的权利都不能得到伸张,又怎样去保障那些当事人的权利呢?所以,我是不会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就像网友们说的,决不向恶势力低头,相信共产党的官员大多数是好的。真正秉公执法的不怕别人曝光,只有那些贪赃枉法的才怕老百姓知道他们做的坏事!只有大家都勇于与恶势力抗争,曝光他们的丑恶行径,才能让有关部门来揪出这些害群之马,还我们远安一片法治的蓝天!
     总而言之,坚持就是胜利!



      郑重声明:作者已在赤脚论坛申请实名认证,并签署了“对个人在赤脚论坛所发表一切言论负一切法律责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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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平 发表于 2017-4-10 14:5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小手一抖,金币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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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之人 发表于 2017-4-10 15: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补充内容 (2017-4-10 15:48):
贵在坚持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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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17-4-10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你的坚持我们始终关注,你的胜利也是我们的开心,祝福楼主,也恭喜楼主顺利取得律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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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一直以来的关注,你们的关注是我坚持的动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0 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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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蓬元帅 发表于 2017-4-1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电信
和远安政府打官司打出来的律师,望以后带给远安弱势群体更多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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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尽力而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0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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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当初 发表于 2017-4-10 16:2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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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奇葩 发表于 2017-4-10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 电信
看了楼主的帖子,楼主的坚持不懈和持之以恒,加上学习精神值得让人钦佩。
顺带问几个疑惑问题,也是广大网友应该想问的。
第一,谭昌忠和你是代理人与被代理的关系?
第二,上次帖子所说的申请赔偿1000多万元是否真的?
第三,以前的帖子我看到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公开,这是胜诉了,咋现在还在打官司?
第四,我最希望楼主坚持的是正义,维护的是真正的权益,带给我们论坛的作用的伸张权利维护合法合规合情的诉求,而不是坚持的是毛爷爷。

点评

第一:谭昌忠是我父亲!我是他合法的代理人。 第二:属实,我主张权利的依据是根据本人土地的面积以及远安县国土局出让上述土地的出让价格计算出来的!他们的这种行政行为本来是违法的,按照正常法律来判决的话,我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0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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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农民 发表于 2017-4-10 1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等同于赶上直播了,顶帖,楼主太不容易了

点评

谢谢您的关注,发帖一方面曝光一些问题,让某些部门有则改之,无法加勉!同时也让大家了解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0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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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索源 发表于 2017-4-10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远安奇葩 发表于 2017-4-10 17:04
看了楼主的帖子,楼主的坚持不懈和持之以恒,加上学习精神值得让人钦佩。
顺带问几个疑惑问题,也是广大网 ...

第一:谭昌忠是我父亲!我是他合法的代理人。
第二:属实,我主张权利的依据是根据本人土地的面积以及远安县国土局出让上述土地的出让价格计算出来的!他们的这种行政行为本来是违法的,按照正常法律来判决的话,我们肯定是赢的,因为根据《宪法》》《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规定,国家只有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才能征收土地,我家土地征收是建人福药业,属于商业利益,现又被强拆,所以要求按市场价赔偿合理合法!以现有司法环境本人对胜诉不抱任何希望,但是,本人还是要主张权利,这些所有的个案均会记录中国的法治现状,历史会给予判决的。
第三:没有上述信息公开,我不可能知道我家土地出让价款以及政府部门在征收双利村土地的各类违法行为。没有公开,就会滋生腐败!你说我信息公开胜诉为何还要起诉,因为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
第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是坚持正义!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不能维护,如何伸张正义?财产被侵犯要求依法赔偿就是我的诉求之一!难道有什么问题吗? 奇葩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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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我的问题问完了,疑问也解开了,小女子敢做敢说敢问,确实让人钦佩! 你也在间接普及大家的法律知识。 司法公正、公开、透明是在不断坚持,不断质疑,不断改进中而来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4-10 19:27

鲜花鸡蛋

坤哥  在2017-4-10 20:07  送朵鲜花  并说:严重顶你,送上鲜花1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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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索源 发表于 2017-4-10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宜昌市 联通
隔岸观火 发表于 2017-4-10 16:00
你的坚持我们始终关注,你的胜利也是我们的开心,祝福楼主,也恭喜楼主顺利取得律师资格证~!

谢谢一直以来的关注,你们的关注是我坚持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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