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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远安网】根据《宜昌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将于2017年4月中旬至2017年8月中旬对全市10个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展扶贫专项巡察工作。其中5月22日至6月9日,对远安县开展驻点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标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这个根本目的,对2014年以来县、乡镇、村三级关于扶贫政策落实、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巡察。重点是巡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习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扶贫政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项目管理、财政性扶贫资金及社会各类帮扶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精准脱贫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问题。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直接向市委第四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受理方式如下: (一)专项巡察期间(4月中旬至8月中旬):设立巡察信访手机一部,手机号为13986791485,(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电子邮箱:yichangxuncha@163.com;邮政信箱:宜昌市委巡察四号信箱。 (二)驻点巡察期间(5月22日至6月9日)接访地点:远安县国际大酒店。
宜昌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7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