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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犯罪,他们频繁亮剑; 铁腕治污,他们重拳出击; 协同联动,他们冲锋在前。 拳头硬、行动快、打得准, 他们是生态的金盾屏障! 他们是环保的执法利剑! 守望一方热土,捍卫碧水蓝天。 他们用行动 向企图破坏环境的宵小之徒警示: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敬业奉献强担当 碧水蓝天保护神
6月2日,第四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在武汉洪山礼堂隆重颁奖。远安县公安局为全省表彰9个集体中唯一的公安机关,副县长、公安局长牛本槐同志上台领奖。
湖北省环境 保护政府奖
“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是湖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全省环境保护领域内的最高政府奖励,评选面向全省基层和一线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周期为2年1次,此次只表彰9个集体和8名个人。
近年来,远安县公安局主动介入、主动排查,连续侦破刘某等人环境污染案、王某等人环境污染案等大案要案,其中公安部督办2件、省公安厅督办 3件,起诉8人,为企业追回损失700余万元,用行动捍卫远安一方碧水蓝天。 因工作成绩突出,远安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直接推荐,经过长达近4个月的资格审查、评选委员会评选、实地考察等一系列严格的评选申报工作,远安县公安局也从入围的众多评选单位中脱颖而出,被授予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 保护环境是公安机关应尽之责、必尽之责, 远安县公安局将再接再厉, 更加积极的参与环保综合执法, 也呼吁全社会每一公民 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来源于:平安远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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