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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命守护公平正义
——记当阳市人民法院法官刘建军
三峡日报通讯员 魏茜 “你为何匆匆离去,思念让我痛彻心扉。”6月13日,刘津忆及父亲刘建军,仍不愿相信他已离去。 刘建军,当阳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5月3日,在带病坚持工作15年后,因为过度劳累,身体严重透支,倒在了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上,将未完的事业,留给了身边的同事。 出生于1957年的刘建军,下过乡,也当过工人。1984年,进入当阳市人民法院先后担任司法警察和审判员。工作中,他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曾获得“优秀***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于2016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了“荣誉天平奖章”。 2002年4月,正值中年的刘建军在办案返回途中,因病一头倒在了警车上,同事们迅速将他送至医院抢救。经诊断,刘建军患上了心脏冠状动脉堵塞,医院建议立即做心脏支架手术。可出院后仅2天,这位坚强的汉子不顾身体的疼痛与不适,吃着药物就扑到了自己熟悉的岗位上。领导、同事和家人都劝他不要拼命,他却说,一天不工作,浑身都不自在。就这样,倔强的刘建军继续奋战在执行一线。 2013年10月,在前往五峰办案途中,刘建军再次病发晕倒。经诊断其心血管堵塞严重,需要立即进行第二次支架手术。术后只休息了一周,他便要求出院,不顾家人和单位领导的劝说,坚持调回执行综合科,继续在一线工作。 刘建军带病工作15年,一直坚持在一线办案,住院期间都不忘处理文件。他常说:“当事人的事无小事,也许一个电话就能改变他们的一生。” 在他的遗物当中,有一张照片:刘建军面带微笑,手里拿着一件破烂衣服,旁边放着一把砍刀。他的同事说,那是在刘建军刚做完心脏手术后的一次案件执行中,遭遇到当事人的暴力抗法,刘建军一步冲到最前面,用自己的身体为同事挡住了致命一击。 因为办案,刘建军的家人也曾遭受案件被执行人恐吓、威胁,可他从不退缩和妥协,他劝说家人,“作为一名执行法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是应尽的职责。邪不胜正,对于这样的坏人不要怕,要敢于斗争。” 刘建军热爱自己的职业,在他的影响下,儿子刘津也选择了进入法院工作。在法院工作了17年的刘津,一直是个没转正的“临聘工”,工资低、福利待遇也没有保障,几次想换工作,都被刘建军阻止了,“他总是鼓励我要坚持,要热爱这份职业。我知道,他是想让我沿着他曾经走过的路,一直走下去,去完成他未完成的事业和未了的心愿。” 2017年5月3日上午11时左右,正在整理卷宗的刘建军,感觉心绞痛,于是请假回家吸氧、吃药,晚上11时左右,病情加重,送至医院急救,却已无力回天。这位人民的好法官,离开了他所爱的工作和家人。在他当天穿工作服口袋里,只有两样东西,一本工作证,一张当天给当事人送达后的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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