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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物价局 关于清退违规收取天燃气报装“二次进场费”的公告
鸣凤城区城市管道天燃气用户: 近期县物价局根据消费者举报投诉,查实宜昌神焰管道安装有限公司2014年以来在鸣凤城区从事天燃气管道安装施工期间,该公司施工人员按100元/户的标准违规向部分管道天燃气安装用户收取了“二次进场费”。该收费行为违反了《县物价局转发宜昌市物价局关于远安县天燃气庭院管网建设安装费标准的批复》(远价[2013]49号)有关规定。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国务院令第585号)相关规定,宜昌神焰管道安装有限公司必须立即整改违法价格行为,同时向已收取“二次进场费”的用户清退该款项。请持有宜昌神焰管道安装有限公司开具“二次进场费”收款收据的用户及时前来办理清退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清退时间:2017年6月26日至6月28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清退地点:远安县物价局院内(县建设银行对面) 联系电话:县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0717-3758013 宜昌神焰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小王18064235788 特此公告。 远安县物价局 2017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