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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漳县公安局成功破获“12.21”故意伤害命案 12月27日下午3时许,随着犯罪嫌疑人廖某某(男,34岁,山东人,暂住南漳城关镇)被专案组民警从河南郑州押解回南漳,标志着今年12月21日晚发生在南漳县城关镇“金钱贵”KTV的故意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 12月21日晚10时许,被害人胡某电话邀约在一起学驾驶的廖某某到南漳城关镇“金钱贵”KTV唱歌。期间,廖某某与胡某因纠纷发生口角后相互撕抓,廖持刀刺中胡某大腿动脉血管致其死亡。廖某某连夜潜逃。 案发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6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针对犯罪嫌疑人常年在外打工、居无定所等实际情况,专案组决定兵分四路,分别奔赴武汉、河南、山东、黑龙江等地开展追捕。工作中,专班民警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其可能落脚藏身的每一处地点都反复摸排、仔细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专案组民警5天5夜连续奋战,横跨4省10县(市区),行程5000余公里,在河南警方的大力支持协作下,于12月26日下午5时许在郑州市将其抓获。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曹祖金同志代表南漳县委、县政府亲切看望慰问了凯旋的追逃专班民警,并发表了即席讲话,充分肯定了专班民警克难攻坚、连续奋战的精神及近年来南漳公安工作取得的成效。 来源:南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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