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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去年7月6日本站发布的《事发鸣凤政府门口,小车和摩托相撞,摩托司机倒地流了好多血……》一帖吗?该帖在论坛公众号转发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高度关注,无数网友纷纷在文章后留言关心伤者情况。
刚刚小编从12309中国检察网“法律文书公开栏目”4月10日公开的文书中获悉,被撞的摩托司机后来已经抢救无效身亡,而肇事者则是远安县某中学的一名王姓教师,被害人也姓王,具体事故经过是这样的:
2019年7月5日晚上6点36分左右,王老师驾驶私家车由北向南行驶至远安县鸣凤镇政府对面路段时,与前方被害人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追尾相撞,造成被害人当场倒在血泊中,双方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后被害人经抢救无效身亡。经远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老师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而在案发后,王老师做对了一件事,让自己归案后获得了免予起诉的机会。原来,案发后王老师赶紧电话报警并积极抢救伤者,归案后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还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90余万元,最终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
3月30日,远安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决定对王老师不予起诉。
可见安全驾驶多么重要,只是事故发生了,说什么都迟了。但是事发后,能积极承担责任,积极抢救伤者,事后能积极赔偿受害方损失,才是重中之重,这样有可能减轻甚至免除后期的处罚。
对于这件真实案例,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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