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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发放返乡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者每人可获五千元 三峡日报讯(记者周寒飞、通讯员谭春梅)4月14日,记者从远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获悉,该县将为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发放一次性返乡创业补贴。经审查合格者,每人可获得5000元补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远安户籍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2018年1月1 日以后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农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创业,满足以下4个条件均可申报补贴。第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人与补贴申请人一致;第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的注册日期在6个月以上;第三,申请人必须是2018年1月1 日后首次在远安县办理创业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第四,未享受过其它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以下申报资料:远安县返乡创业人员承诺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全户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大学生需提供大学毕业证复印件、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申请人手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与创业项目合照,申请人个人银行卡复印件。申报人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同时提供上述复印件原件备查。 具体的申报流程分三步。第一步,申请人向创业项目所在地乡镇人社中心申请;第二步,各乡镇人社中心初审后,将申报资料整理上报远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第三步,远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经办人员复核后,集中报远安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审批、公示后,将资金拨付至创业者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