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脚论坛[原临沮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6249|回复: 2

[临沮] 远安男子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被依法起诉

[复制链接]
     
鲜花(384) 鸡蛋(0)
发布员 发表于 2020-4-26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近日,远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了一名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远安男子曾某某。
      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11月4日,24岁的远安男子曾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低价从陈某甲(已判刑)处非法购得卷烟,加价后向赵某某、马某某、毛某某、王志、杨某某、苏某某、李某某、何某某、陈某乙、黄某某、邓某某、王某某等71位微信好友非法销售,非法经营数额114300元,违法所得13173元。
      另查明,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1月4日,曾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得卷烟,并将卷烟非法销售给4个微信好友,非法经营数额2100元。
      曾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2020年4月2日,该案件正式移送至远安县人民法院,等待曾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添加微信号chijiobbs或微信扫描下面二维码,可及时曝料身边事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手机访问论坛,更方便更快捷!
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本站客服QQ:
     
鲜花(384) 鸡蛋(0)
 楼主| 发布员 发表于 2020-5-20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刚刚小编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获悉,该案的判决文书已在2020年5月6日公开,内容显示:
      曾某,男,生于1996年,汉族,高中文化,住湖北省远安县。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于2019年5月29日由远安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
      2016年10月21日至2017年11月4日,曾某在未取得烟草专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低价从陈某2(已判刑)处非法购得卷烟,加价后向赵某、马某2、毛某、王某1、杨某、苏某、李某、何某、陈某1、黄某、邓某、王某2等71位微信好友非法销售,非法经营数额114300元,违法所得13173元。
      另查明,2017年10月21日至2017年11月4日,曾某在未取得烟草专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他人处购得卷烟,并将卷烟非法销售给4个微信好友,非法经营数额2100元。
      案发后,曾某主动退赃13173元。
      2020年4月8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对曾某非法经营一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认为:曾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公诉机关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情节及意见,本院予以采纳。被告人能认罪认罚,可依法对其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当天,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判决如下:
      曾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其违法所得13173元予以追缴。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手机访问论坛,更方便更快捷!
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本站客服QQ:
     
鲜花(94) 鸡蛋(1)
壮志未酬 发表于 2020-5-21 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湖北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白搞了,还是遵纪守法好
百姓地盘、草根平台!手机访问论坛,更方便更快捷!
点击修改为自己的签名)本站客服QQ: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简介|联系我们|赤脚网 ( 鄂ICP备18015422号-4 )

GMT+8, 2024-4-28 16: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网站内容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非本站认同之观点!删帖请用删帖卡,或联系【 bbs@yalj.net 】我们会尽快处理。
声明: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技术管理:远安坤哥    主办单位:远安县临沮网信息管理中心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