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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经常会在聊天群里看到一些网友胡乱分享,胡乱转发,以为网络是法外之地,甚至在群里管理人员提醒后还不知悔改。
网络真的是法外之地吗?
很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远安县就有这样一名男子苏某某,中专文化的人,现年31岁,要说也算是个“高化”的人了,可偏偏做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
2021年5月27日,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了苏某某的一份法律文书。 内容显示:
2019年11月23日下午,苏某某拿着手机在玩微信时,在某微信上看到一段非常残暴的视频,觉得自己发现了稀奇事,便随手转发了自己所在的两个微信群,而后被网安部门监测获悉,随后被远安县公安局传唤到案,苏某某所转发的视频经过宜昌市公安局反恐怖工作支队认定后,定性为宣扬暴力恐怖、不人道内容。
同年12月17日,苏某某因涉嫌宣扬恐怖主义罪被远安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0年12月17日,苏某某被远安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同月23日,苏某某一案被报送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3月25日,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苏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好,且自愿认罪认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决定决定对苏某某不起诉。
还好最后没有被起诉,否则苏某某年纪轻轻,将会面临着牢狱之灾了。
而远安男子苏某某也用自己的行动,告诫了更多的远安人,网络真的不是法外之地,请不要以身试法。
如果你身边还有如苏某某一样的人,不妨将本案例转发给他,或许你的一个小小举动,会挽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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