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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2021年8月8日,白天是阴天,晚上有阵雨。晚上时分,小编从12309中国检察网上获悉,该网于2021年8月6日公开了一则法律文书,内容显示,去年年底在当阳两河撞死一名61岁老妪的远安货车司机洪某某,已被不予起诉。
远安男子洪某某,1979年生,初中文化,货运司机。 2020年11月26日晚上10点多的时候,洪某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货车沿汉宜线由当阳市两河集镇往当阳市河溶镇方向行驶。在行至两河镇麦城村6组路段时,遇一名六十多岁的老妪在前方道路行走,而洪某某由于疏于观察,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直接从老妪身边驶过,结果导致车辆货箱撞倒这名老妪,造成其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洪某某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后经当阳交警认定,本次事故中,洪某某负主要责任,死者负次要责任。 2020年12月17日,洪某某赔偿死者家属59万余元(其中洪某某个人支付了2万元,剩余由保险公司支付完毕),死者家属于同日出具了谅解书。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洪某某于2021年3月2日被当阳市公安局取保候审,于同年6月16日移送审查起诉。。 2021年7月22日,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认为洪某某不需要被判处刑罚,遂依法决定对洪某某不起诉。 对于这样的案件,你怎么看?欢迎留言区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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