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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场地使用权公开竞租公告 受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人)委托,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价方式对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场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租用者报名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场地使用权公开竞租 二、竞租项目概况 1、包一:闲置土地(安鹿片区) ①竞租项目范围: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土地(安鹿片区)位于347国道与快舟大道夹角处(南侧),本次出租面积约73亩; ②竞租底价:14600.00元/年; ③竞租保证金:3000.00元; ④租赁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推算)。租赁期内如遇土地利用政策调整、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项目建设等需要使用出租土地的,出租人将无条件收回需使用土地,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2、包二:闲置场地(原鹏程医院) ①竞租项目范围: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闲置场地(原鹏程医院)位于远安县鸣凤镇航天路8号,本次出租面积约1794.50平方米; ②竞租底价:215340.00元/年; ③竞租保证金:20000.00元; ④租赁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推算)。租赁期内如遇因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改建或开发建设需要使用出租场地的,出租人将无条件收回需使用场地,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三、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的方式进行。出租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竞租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四、竞租人条件 1、包一:闲置土地(安鹿片区) ①竞租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②竞租人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竞租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竞租人的主体信用记录,竞租人若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竞租活动(竞价时由出租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现场公布,经竞租人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 ③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 2、包二:闲置场地(原鹏程医院)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竞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社会形象; ②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完相关义务的不得参加竞租; ③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价。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8月25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各竞租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办理竞租相关手续。 ①参加包一:闲置土地(安鹿片区)的竞租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出具的竞租人账户1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②参加包二:闲置场地(原鹏程医院)的竞租人,公司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银行出具的竞租人账户2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竞租人账户2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自然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竞租人账户20万元及以上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若竞租人同时参与竞价多个包段,分别按照包段名称提交相关资料。 3、本次须按包段分别提交竞价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竞租项目概况。竞租保证金由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退。各竞租人应在2021年8月25日18时00分之前,通过竞租人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竞租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金缴纳方式递交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竞租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银行账号:42250131814100000157 咨询电话:0717—3813726 若竞租人同时参与竞价多个包段,分别提交保证金并按包段名称予以备注,否则不予认可。 4、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遇其他情形,则以出租人通知为准。保证金从缴纳之日起至退还之日,不计利息。 六、竞租地点、时间及加价幅度 1、竞租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2、竞租时间: ①包一:闲置土地(安鹿片区)竞价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09时30分。 ②包二:闲置场地(原鹏程医院)竞价时间为2021年8月26日10时00分。 注:按包段顺序入场,分批次发放号码牌。竞租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达竞租地点参与竞租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3、加价幅度: (1)包一闲置土地(安鹿片区)自由报价阶段从2021年8月26日09时30分开始,每位竞租人竞价递增幅度为500.00元/年或其整倍数,第一次竞价价格为竞租底价(即土地年租金底价),第二次竞价价格为第一次竞价价格加上500.00元/年或其整倍数,以此类推,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2)包二闲置场地(原鹏程医院)自由报价阶段从2021年8月26日10时00分开始,每位竞租人竞价递增幅度为1000.00元/年或其整倍数,第一次竞价价格为竞租底价(即场地年租金底价),第二次竞价价格为第一次竞价价格加上1000.00元/年或其整倍数,以此类推,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3)报价只要不低于竞租底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4)出租人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湖北远安网进行公告。 (5)自由报价阶段至少有一个竞租人参与竞租并举牌报价,若无人报名参与竞租或者自由报价阶段无竞租人举牌报价,则本次竞租失败。 七、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 1、承租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承担200元/天违约金,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没收竞租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租金采取年付方式。承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200元/天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租人应在上一年租赁期限到期的前2个月内支付次年租金,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办法管理。 3、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选择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或重新组织竞租活动,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4、本次出租闲置土地(安鹿片区)限用于种植花卉、药材等或短期农作物种植,所种植物的生长周期不超过一年,租用期限到期或由于土地用途明确后,出租人收回所出租土地时,承租人需自行清理所栽植物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人不予承担或补偿。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有关租用土地用途的意向说明书,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将租用土地用于建设用地(不得在租用土地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种植果树、景观苗木等生长周期超过一年的植物及农作物;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 5、本次出租闲置场地(原鹏程医院)不得用作粉尘、污水、废气排放以及“黄赌毒”、易燃易爆或其他危化品经营和存放等经营行业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场地的使用、经营应符合城管、环保等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相应证件。承租人在用房期间应妥善处理与周边单位、居民的相邻关系,避免产生各类纠纷,由此产生的一切矛盾及法律责任,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有关租用场地用途的意向说明书,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将租用场地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人有责任按出租人要求对所租用场地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人不予承担或补偿。 6、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完相关义务的不得参加竞租,若承租人存在隐瞒相关法律纠纷等行为,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7、出租人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管理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经营范围出现影响环境、扰民,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8、标的物以现状为准,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9、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的所有竞租人在竞价活动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价公告全部内容,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本项目竞价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重要提示:1.竞租人应以承诺函形式响应上述内容要求,承诺函格式于报名时领取。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为实现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有序流通,各竞租人拟派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仅限一名,并主动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由村(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并配合进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测量。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租公告在湖北远安网(http://www.yuanan.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出租人: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望军 联系电话:0717-3778658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山路27-1号 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阳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来源: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