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紧注册,享受更多功能!查看帖内大图!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远安县“四馆一中心”商业用房公开竞租第2次竞租公告
受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租人)委托,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价方式对远安县“四馆一中心”商业用房进行第2次公开招租,欢迎有意租用者报名竞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远安县“四馆一中心”商业用房公开竞租(第2次) 二、竞租项目概况、竞租底价及租赁期限 1、竞租项目概况:远安县“四馆一中心”商业用房位于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建筑层数2层,建筑面积1238.22平方米。本次仅对一楼部分用房进行招租,招租面积约343.5平方米,具体区域如下图红线范围内所示: 
2、竞租底价:66000.00元/年; 3、租赁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推算)。租赁期内如遇因当地政府政策变化、改建或开发建设需要使用出租场地的,出租人将无条件收回需使用场地,即终止租赁关系,出租、承租双方均不算违约。 三、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公开竞租采取有底价增价竞争的方式进行。出租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竞租人如有需要,请自行前往。 四、竞租人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租,竞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社会形象,无违法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 2、竞租人须具有良好的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3、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完相关义务的不得参加竞租;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竞租。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各竞租人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办理竞租相关手续(公司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账户6万元以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个体工商户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人本人6万元以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复印件、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自然人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竞租人本人6万元以上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复印件和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 3、本次须提交竞租保证金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竞租保证金由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代退。各竞租人应在2021年9月10日18时00分之前,通过竞租人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竞租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银行保函、第三方担保、现金缴纳方式递交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该项目对应的竞租保证金收取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远安鸣凤支行 银行账号:42250131814100000157 咨询电话:0717—3813726 4、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年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未成交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若遇其他情形,则以出租人通知为准。保证金从缴纳之日起至退还之日,不计利息。 六、竞租地点、时间及加价幅度 1、竞租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2、竞租时间:2021年9月14日09时30分。 注:竞租人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到达竞租地点参与竞租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竞租活动。 3、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1年9月14日09时30分开始, 每位竞租人竞价递增幅度为1000.00元/年或其整倍数,第一次竞价价格为竞租底价(即年租金底价),第二次竞价价格为第一次竞价价格加上1000.00元/年或其整倍数,以此类推,报价最高者为承租人。 (2)报价只要不低于竞租底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湖北远安网进行公告。 (4)自由报价阶段至少有一个竞租人参与竞租并举牌报价,若无人报名参与竞租或者自由报价阶段无竞租人举牌报价,则本次竞租失败。 七、租金支付方式及其他 1、承租人应在成交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承担200元/天违约金,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将没收竞租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租金采取年付方式。承租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3日内,支付首年租金。逾期未足额缴纳者将承担200元/天违约金,并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租人应在上一年租赁期限到期的前2个月内支付次年租金,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约定。采用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办法管理。 3、承租人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或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选择报价第二高的竞租人或重新组织竞租活动,并没收竞租保证金。 4、在租赁服务期内的装饰装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服务期结束后,出租人不对上述费用进行补偿。 5、出租人有权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承租人不服从出租人管理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履约,经营范围出现影响环境、扰民,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6、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有关租用商业用房用途的意向说明书,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得将租用商业用房用于汽修、餐饮、休闲娱乐(如棋牌、美容美发、足浴、歌舞(KTV)、酒吧等)及法律法规禁止的任何用途。租赁期限到期后,承租人有责任按出租人要求对所租用商业用房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出租人不予承担或补偿。 7、处于法律纠纷被列为被执行人且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完相关义务的不得参加竞租,若承租人存在隐瞒相关法律纠纷等行为,一经发现,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人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1.竞租人应以承诺函形式响应上述内容要求,承诺函格式于报名时领取。公司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个体工商户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指纹的承诺函;自然人参加竞价时,须携带报名回执表、竞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签字确认并加盖个人指纹的承诺函。 2.为实现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人员有序流通,各竞价人拟派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仅限一名)应主动出示湖北健康码“绿码”或由村(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并配合进行扫码登记和体温测量。具体防疫政策请咨询远安县防疫指挥部,联系电话:0717-3812338。 八、信息发布媒体 本次竞租公告在湖北远安网(http://www.yuanan.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出租人:远安县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望军 联系电话:0717-3778658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山路27-1号 代理机构: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阳 联系电话:0717-3813726 联系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转自:远安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