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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客户端讯(通讯员李洪炎)为加快推进全市电子证照数据归集共享,进一步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从9月1日起,远安县城管局正式推行规范统一后的城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许可证照。 此次统一规范的证照及编号,城管部门主要涉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占道(挖掘)许可等8类行政许可事项,与之前相比,行政许可证照上的内容在保留原有的申请主体、申请事项、地点、期限等信息基础之上,不仅增加了相关法律法规的条款,也细化了证照保存、违反许可要求的后果及许可过期的解决途径等相关注意事项,为申请人规范开展行政许可作业提供了更加直观地了解。除此之外,此次规范统一后的行政审批事项许可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同步制发、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目前,县城管局通过系统审核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一个工作日内发放许可证件;对于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当事人,县城管局工作人员会当面告知不予通过的原因及解决办法。今年以来,县城管局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400余起。 下一步,县城管局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效能。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切实做好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全力助推远安优化营商环境。 |